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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2日09:26|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字号:
加不加薪该由市场操心
作者:韩振
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近日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这条被总结为“不加薪就罚款”的条款受到热议,除了调侃处罚力度不够之外,更有人质疑,“这是政府该操的‘薪’吗?”
虽然《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旨在保护上班族的利益,“不加薪就罚款”更是对无良企业长年不涨工资的行为进行了亮剑,却为何遭到质疑呢?
首先,“不正当理由”是个宽泛的概念,难以进行具体的鉴定。对于处于强势的老板来说,要给员工找一个“正当理由”并不困难,比如“企业效益过差”、“员工效率过低”等等,都能作为万能的挡箭牌。
其次,“始终”代表着多长的时间,是十年加一次,还是五年加一次?每一次加多少才算加薪,这些都没有说明。单纯从理论上讲,十年加一元钱也可以算作加薪,但这种加薪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再次,罚款一万元对于用工方来说,几乎难以形成倒逼效应。“加薪可能支出50万元,不加薪最高才罚一万元。”这样的处罚力度既不能真正保障工人的权益,也无法震慑无良老板。
老板给不给加薪,不是用罚款就能解决的事。工人工资低,老板不加薪必然导致员工流失,加快企业的消亡。这是一个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问题。正如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樊明所言,通过立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值得肯定,但“加不加薪”不能用简单的条例来强加干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值得推广的,但到底涨多少,是跟大的市场环境、经济环境相关,最终还是要通过劳资双方的协商来解决。
(责编:邹雅婷)
加薪,罚款,市场环境,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