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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07:19|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字号:
今年1月,公益人士雷闯向全国113所高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6日雷闯表示,有11所高校经申请而公开,此外还有19所高校未经申请而公开。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共4所高校在回复中,明确拒绝公开“三公”经费。(12月27日《新京报》)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党政机关都已经过河了,一些高校似乎还在摸石头,甚至连下水的意愿都没有,居然有四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三公”,可谓傲慢而强悍。
相关高校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的底气在哪里?细推敲,不外乎两点原因,一是认为不应该公布,或没必要公布。实际上,2010年教育部颁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二是认为不公布没什么,无需承担后果。无论教育部的通知还是颁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都缺乏严格的问责机制,不晒不会受到处罚。正如有学者所称,缺乏问责和惩戒措施的信息公开“等于零”。
“在信息公开中生存”“在舆论监督中生存”,这是高校必须正视的命题。特别在当下,高校已是腐败犯罪高发区,公开才能压缩腐败空间。众所周知,高校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政府拨款、市场筹措和学术项目。对纳税人、捐赠人、公共财政负责,就应该包括公开三公开支在内的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是对纳税人的尊重;公开,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高校公开信息,晒三公,这是必须迈过去的坎,别无选择。高校,本是正派、坦率的地
(王石川)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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