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2 06:55: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据媒体报道,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正在进行,目前上海、北京、广东等15个省市已明确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多地在方案中提出,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领导薪酬水平,并明确了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时间表。
国有企红利上缴的比例,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了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并帮助国有企业缓解困难,国家明确国有企业利润全部留存,用于国有企业自身发展。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国有企业规模也越来越大,国有企业效益整体好转。据财政部统计,2014年1-7月,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303.8亿元,同比增长9.2%。这些数字说明,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仍有一定的空间。
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中国已三次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自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四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分别为:25%、20%、15%和10%,只有两家政策性中央企业(中储棉和中储粮)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同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也逐步扩大。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78.03亿元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和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的占比分别为11.7%和0.7%。但总体看来,目前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民生、社保支出的比重也偏低。因此,今后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扩大用于民生的支出也是应有之义。
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有助于改善民生,稳定居民消费预期。现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模式更多的是“体内循环”,即用于发展国有经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这样容易导致国民收入更多地向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倾斜,加大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带来的收入用于资助政府的社保和养老开支,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储蓄率,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还能对国有企业形成倒逼机制,优化国企盈利模式,提高竞争力。国有企业利润留存比例过高,容易导致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国有资产布局分散、战线过长等问题,削弱国有企业竞争力。通过减少国家企业利润留存比例,增强国有企业的危机感,促使其更多地转向外部融资,减少浪费和遏制盲目投资,进而创造有利于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当然,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也不宜提高过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也难以大量用于民生等支出。毕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在性质上有很大差别:前者强调经营性,支出重点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领域;后者定位于社会公共性,支出重点是民生领域。正因为如此,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
(陈少强,财政部科研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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