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00:03:00|来源:红网|字号:
有网友公布了一份名单称,泗县县委专门成立了十多个工作小组,来安排这些被免官员“复出”,并保留原待遇不变。例如,原县政府办主任被任命为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长被任命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对此,泗县官方否认“复出”说,称近期干部大规模变动是轮岗。
官员复出总是牵动社会各界的神经,其实面对官员复出这一现象,最好不要过度紧张更不要“一棒子打死”,因为一方面一些被免官员可能罪过不大,积极悔过,表现突出;另一方面,被免官员可能独具素质,确实具有过人的管理天赋和执政水平;更重要的是,被罢免官员往往“吃一堑,长一智”在某些方面可能比他人更有经验,更能看清是非,不犯错误。所以,复出官员并不是“洪水猛兽”,社会需理性看待官员复出。
那么,该如何对待官员官员“复出”呢?笔者认为官员“复出”需先“付出”。“付出”即官员需对社会有所奉献,就是以罢免官员的工作实效的高低来作为检验其是否可以复出的筹码,拿工作实效说事,就是拿事实说事,用事实检验官员复出是否妥当是最具有说服力、证明力、公信力的。
如果想实现官员“复出”需先“付出”,那么必须要有有效的制度支撑。首先,要为被罢免官员提供专门岗位,为其提供“将功补过”的机会,同时也是其“付出”的平台,更是考核其能力与悔过表现的考场。其次,一旦被罢免官员考核合格,重新复出要经历严格的公示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监督,保证公信力。最后,建立跟踪考核制度,对复出官员的鉴定考核绝非一劳永逸的事,要定期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复核,一旦发现反弹现象,应坚决予以罢免。
总之,为人民服务是政府机构应该遵循的宗旨,官员“复出”需先“付出”,其核心就是“付出”,就是贡献,就是服务群众。被罢免官员的复出一定要站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立场上,如果其复出对人民有利,那么其所犯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反之,若其才德与职不配,能力不突出、尸位素餐,甚至会坑害群众,危害社会,那么就让他永远不能复出。
文/姜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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