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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涨价撑不起高等教育的象牙塔

2014-08-23 00:02:00|来源:红网|字号:

“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针对部分省份启动学费标准调整工作,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今日做出回应,“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

如同水费、电费不断涨价,随着物价总体水平的上涨,高校学费涨价本身不是问题。但细想,高等教育作为大教育的一个部分,政府是办学的主体,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由学生来承担,不仅主体责任缺失,更会对整个社会文化素质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就现实的情况来看,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行社会化,就业自主,政府引导,政府已经甩掉了就业的包袱,这一点经过多年的磨合,取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对高校教育的经费投入,作为办学主体的政府,不采取措施主动责领,任由一些地方以“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说事,认定“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而涨价,由学生来承担,实际上是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认识上的误区。

如果涨价是用于办学,那学费无疑是在出资入股,是社会和政府在合资办学。如果是这样,那是不是交了高价学费的人,以后会成为股东而分红?可事实并非如此,不仅学费千秋万代长交不懈,而且从未有过父亲读大学交了钱,子女读大学分红少交学费的事情。既然不是合伙办学,那政府的投入为何又要学生来买单?再说,如果把教育当成一种产品来出售,那政府办学主体的义务又何以体现?

其实,作为高校经费要靠收高价学费来补充,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政府的公办高校太多,手长衣袖短,没有钱又要硬撑,政府投入不足学校只能在学费上打主意,涨价也就顺理成章;二是高校经费开支缺乏监督,说不足就不足,说涨价就批准,没有必要的制度规范和形成机制。就是教育部这位负责人的说法也仅仅是在“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而得出“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的结论。如此说,那是不是钱多的人就该交得更多?这显然不乏牵强。

要解决高校经费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坚持政府的主体地位不动摇,政府该投入就得投入;二是要严格控制和减少公办高校数量,政府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好大喜功不可取;三是强化对高校经费的监督管理,无论是政府投入还是学费收入,支出公开透明。如果这几方面工作做好了,再高的学费公众也能接受。否则,单靠学费涨价怎么也不能撑起中国的高等教育。

文/钟烁明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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