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08:05:04|来源:环球网|字号:
美国《侨报》11月22日文章,原题:如何让新闻人“初心不忘” 备受关注的21世纪报系新闻敲诈案又有新进展,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等人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曾写出“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的沈颢于1992年进入南方报业工作,在20多年的新闻生涯里,沈灏曾以他的理想、执着和奋斗成为了中国新闻界的“圣徒”,如今这颗明星却沦落为新闻界的毒草,令人扼腕。
导致沈灏“迷失”的首先是他自己的“贪欲”。他曾作为一名普通新闻工作者奋战在新闻第一线,彼时的沈颢最大的追求是新闻理想,而后来随着地位的上升,沈颢掌握了更多的权力、建立了更大的关系网络,也获得了更多的名誉和利益,结果在名利的驱使下他偏离了追逐理想的初衷,甚至不惜触犯法律而以权谋私,正像一句流行语所说的,“每个人都会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只因我们未满意过自己现在的样子”。
同样不能忽视的是中国新闻界的毒草远不止沈颢一人,新闻造假、新闻敲诈等犯罪行为更是屡屡发生,本应承担起社会明镜角色的新闻业本身却覆满了斑斑污垢。沈颢从满怀理想的青年最终沦为阶下囚的深层原因正是盛行潜规则的中国新闻界结出的一个“恶之花”。
从郭振玺到沈颢,媒体采编人员卷入腐败和经济犯罪已不鲜见少闻,除了他们的个人“贪心不足”的原因之外,整个社会的规则不明确也是重要因素。当大批怀揣新闻理想的年轻人闯入这一神圣行业后,他们既驾驭不了自己有意或无意制造的社会风险,也在分享改革开放成果时不占有利位置。这无疑是一个时代造就的媒体人的悲哀。
但不管怎样,无论是利用负面新闻,还是利用有偿沉默谋取经济利益,都是对媒体这一社会公器的玷污,是犯罪行为。在中国社会,舆论已成为社会力量的一极,对舆论起着导向作用的新闻也因而成为一种隐性权力,由于新闻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完善,这种隐性权力很容易成为私相授受的交易标的。
要根治新闻犯罪,首要的是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新闻法制体系。中国的媒体一直游走在的社会探索改革最前沿的“雷区”,只有解决好媒体社会价值主体与商业价值副体的关系,媒体业才能继续维持道德基准线的角色,才能让媒体人“莫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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