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 00:05:00|来源:红网|字号:
南京实行三成公车限行,到底全市共有多少辆公车被封存停驶,哪些车牌号被封存,这一直是个谜。网友希望,能将封存停驶的公车车牌号“晒”出来。(12月10日《现代快报》)
在雾霾日趋严重的背景之下,采取车辆限行的方式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但是既然政策制定了就必须要有好的落实才行。除了要靠政府机关部门的带头执行之外,还需要有好的监督配套保障措施,保证政策能够从落到实的真执行,从点到面的全覆盖,进而是一碗水端平才行。
基于同一目的的两个文件,同样要求实施空气环境质量二级防控的措施,南京市市级机关管理局却选择执行没有明确提出网上公示要求、力度相对孱弱的后者,让人全然看不出其在空气环境整治中和公车限行方面,所要表现出的诚意与决心。以没有明文规定为借口,如此打擦边球地回应,只能证明其在公车限行执行方面表现的信心不足与软弱。
已经提出明确要求的文件,难道权力机关可以选择性地执行?数量不方便公布,车牌号不进行公开,公车何以就成了私密。如此不仅刺痛了公众的神经,也再一次地挫伤了政府部门公信力。这是一种典型的权力任性表现,说白了还是没能关紧“笼子”。
没有发现问题并不能代表没有问题,根据记者调查,南京市应约有3万辆公车需要停驶,而在对这些公车的监督过程中,仅凭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交警部门的监督力量是明显不够的,只有把这些公车牌号拿出来晒晒太阳,一些相关部门也才不敢再招摇过市。否则,监管只能是睁眼瞎。
限行规定不能只把“夹板”套在百姓身上,政策制定也绝不仅仅是针对百姓在进行,而是要靠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把它落实好,关键是要解决问题。虽然限行对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效果有限,也正如相关部门负责人所说“公车限行更多是起到一个示范带头作用”,但是其在引导人们重视空气质量、保护环境上却意义突出。如果政府机关部门连带头都带不好,自己的排气管子都管不住时,又凭什么去要求别人家的汽车,进而更不要提什么企业的大烟囱了。
如此,根本证明不了政府加大空气污染整治力度的信心与决心,更赢取不了公众的信任与信服,对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保持无益。
权力在政府职能部门手中不假,但是权力的赋予者确是公民,而且宪法也赋予了公民对政府实施监督的权力。对于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遮着、掩着、藏着、掖着的公车牌号,就请抓紧时间把它拿出来吧,让公众可以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利,不也是在为自己加强管理做嫁衣裳吗?(刁志超)
权力机关,执行文件,空气环境质量,公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