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11:09:00|来源:新华网|字号:
摘要:提出“人的新农村”建设,一个基本要求应是彰显农村居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这一重要表述,为未来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此次会议首次提出“人的新农村”,凸显了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更高要求,对于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偏向可以起到明确的规范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已经体现了对于“人”的关注与重视,但“人的新农村”这一简洁有力的概括,使原有的内涵更加显豁鲜明。
如果说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那么完全可以说新农村的本质是“人的新农村”。“物的新农村”当然是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构成,但只有贯注了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人的新农村”才能呈现新农村的本质,才能确保新农村在建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
从2005年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当然,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各种不平衡,其中较为普遍的一种不平衡,就是与“物的新农村”建设相比,“人的新农村”建设显得重视不够。其结果具体表现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普遍改善,而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公共服务、文化生活以及人们的乡村归属感,却未与之取得同步推进,一些地方“空心村”增加,留守群体的存在感与社会严重疏离,教育事业萎缩,卫生条件堪忧,等等。
“人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相对滞后,当然不是没有缘由的。与“人的新农村”建设相比,“物的新农村”建设在成绩上总是来得更快一些、更直观一些。如果在新农村建设中好大喜功,急于“出政绩”,那么就更会把目光和资源更多地投向“物的新农村”,“人的新农村”建设则因此被忽略或被遮蔽。
“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应当统一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价值追求,才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新农村。“人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落后于“物的新农村”建设,除了上述原因,也很可能与人们在观念中将二者人为割裂有关。事实上,如果“人的新农村”建设得到同步推进,对“物的新农村”建设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成为消极的阻碍因素。比如,缺医少药、因病致贫依然是困扰广大农民的问题,但如果农民朋友有较强的保健意识,重视身体健康,或许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小病不以为意、拖成大病手足无措的情形,而这显然可以为逐步充实农村医疗资源赢得时间和空间。无疑,这需要基本的医疗设施为前提,但健康观念、良好的饮食习惯等并不因此自然形成。
提出“人的新农村”建设,一个基本要求应是彰显农村居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当前,一些地方的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度低、认同感缺乏、参与感不强,这都与“人的新农村”建设滞后有关。新农村建设是以“人”为依归的建设,农民不是身处于这个进程之外,而是建设的重要主体和内生力量。政府的积极推动只有和农民的认同参与高度契合、良性互动,新农村建设才能不会失落其自身目的,其成果才能得以巩固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切与农民切身利益无关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都应禁绝,都应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
中央提出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是十分清醒的判断。人们说“人的新农村”建设落后于“物的新农村”建设,只是相对而言。12月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尽管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在广大农村地区,各方面投入不足至今仍是制约新农村建设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因此,强调“人的新农村”建设,也要防止发生忽视“物的新农村”建设的偏向。(滕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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