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政协委员韩某建造8.5万平方米违建,政府部门多次要求其自行拆除无果后决定强拆。韩某开车堵门阻止强拆,造成两名保安受伤。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2月15日 京华时报)
“不怕事大,要不就把事情往大了弄,不行就找记者曝光。”这话出自北京市通州区政协委员韩某之口,真可谓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是可忍孰不可忍!堂堂一名政协委员,虽然媒体没有披露其身份,既然能够担任区政协委员,想必也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但是,对于这一个无德之人,不仅群众不会买账,党纪国法也绝不容其任性嚣张。居然闹出“开车堵门阻止强拆”的流氓之举,落得个妨害公务罪实属活该。
“多行不义必自毙”。细数韩某身上的个性“标签”——骄横跋扈、目无法纪、无德无行的政协委员。仅仅为了在拆迁时多得拆迁款,居然在没有正式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承包的24多亩土地上盖了8.5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大棚。在有关部门实施强拆的行动中,先后采用锁门、开车堵门、让两名假记者在现场架设摄像机、驾驶黑色奥迪车前后移动等手段,意图阻止强拆。为此,有关部门不得不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租用挖掘机、拖车、铲车共计12辆,共造成经济损失68万余元,造成2名保安人员受伤。如此强拆代价实在让人心痛。
“嚣张背后是特权的无端任性”。无独有偶,前些日一名徐州市人大代表,在其北京市的住宅大院内开挖18米深地下室,导致路面坍塌及四位工人死亡。这两个人物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凭借着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的“红帽子”,把“特权欲”演绎到了极致。特权的本质是公权私用或依仗公权的影响力谋取私利,特权的座右铭则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今天,特权现象又是诱发社会矛盾及冲突的根源,是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阻力。因此,制约和监督权力,从根本上遏制和逐步清除特权现象,应是当务之急。
笔者呼吁,别再让特权的肆意任性失掉了民意本真。政协委员也好,人大代表也罢,作为群众的“代言人”,不仅享有荣誉,同时还伴有责任和担当。万万不可将职责和担当异化成了利已的“特权”,那样只会走入履职行权的“死胡同”。而要真正遏制特权乱象,须得做到标本兼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给权力寻租的机会;对于党员干部,强化严格的纪律约束,对于逾越红线者,严惩不怠。唯有如此,才能给那些肆意妄为的“特权使者”长个记性,还公权力一片朗朗清天。(陈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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