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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法律该管管了

2015-02-18 09:13:12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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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8岁的徐州人高某是剩男。父母隔三岔五催高某结婚。2014春节前,高某在网上发了份“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钱,便应聘了。在高某家过年期间,两人同居一室,很快便越过“雷池”。租来的女友怀孕了,高某一直躲避。今年春节前,谢某到徐州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2月16日,该中心工作人员解进行了调解,最终高某承担3000元的赔偿责任。(2月16日《彭城晚报》)

春节又到了,也就又到了“租个女回家过年”的时候了。在这个时期,徐州的这起“租来的女友怀孕了”的事件就显得特别的有警示意义了。可以说,对于这起事件来说,警示意义具有多个方面。

首先,这是对女孩的警示。去年的时候,杭州一位女孩为了赚钱购买自己喜欢的一部手机,在春节的时候,她看到了商机。她主动在网上发布了愿意当“春节女友”的广告。其终于如愿以偿,可是引来的不是租赁女友的回乡青年,而是犯罪分子,在一处偏僻的树林谈价格的时候,这位女孩被强暴了。这起“租来的女友怀孕了”事件,告诉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赚钱要走正路,不能依靠违法的“生意”。为此丢了命的,被强奸的事件屡屡发生,值得女孩思考。自怜自爱才是安全的保障。

其次,这是对家长的警示。每逢过年,只要孩子回来了,作为家长最关心的就是孩子有没有男女朋友。春节拷问变成了“春节烤问”。在这种炙烤之中,一些在外地务工的青年,不得不去“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通过“租来的女友怀孕了”的尴尬,家长更应该正确的理解对孩子的关心。关心孩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让自己的关心给孩子带来更大的负担。正如这个家庭一样,“租来的女友怀孕”了,这岂不是意想不到的悲催?这还仅仅是赔偿了3000多块钱。假如说,这“租来的女友”本身就是一个犯罪分子的话,这就是在引狼入室了。这损失的就不会是3000元钱那么简单的事情了。一旦女方以被强奸的名义起诉,这或许就会是牢狱之灾了。

最后,这是对男孩的警示。“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确实也是被逼无奈的事情。如果没有了父母的步步紧逼,也就没有了女友这个租赁市场了。对于男青年来说,更应该知道正确的面对父母的“拷问”。应该实实在在的告诉父母自己的真实情况,而不能用“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形式欺骗父母。这虽然能让父母一时欢心,最终还是会暴露真实情况。再说了,即使“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那也应该坚持底线,岂能让“激情燃烧的岁月”在错误的时间上演?

“租来的女友怀孕了”暴露出了诸多问题。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既然这个“生意”是违法的,是有违道德底线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制止呢?为什么还能眼睁睁的看着“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悲催剧情一再上演?

“租来的女友怀孕了”,应该成为长鸣的警钟。(郭元鹏)

责编:王书央

关键词:女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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