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故土,何以水土不服?

2015-02-26 06:42:0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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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有些人所感觉到的水土不服,其实是因为我们无法从中完整地找到我们所熟悉的文明——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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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无法回到故乡,乡愁恐怕会是首醉人且隽永的朦胧诗,并且伴随时间绵长而弥漫出更多美好的想象。可现实是,每度春节,流离在外的游子往往都要回到故土,重新发现并认知家乡。

游子面对乡愁,在尚未亲近故乡之前和之后,俨然是两种不同的状态。春节前,回家的路是大家的路,恋乡的情结是众人的情结。可真正回到故乡,看见了村庄,对于故乡的认知便很容易产生分野。尤其近些年,更容易如此。

今年春节,引燃这场乡愁纷争的,是在微信朋友圈里疯转的一篇去年春节的回乡笔记:《一个博士生的返乡日记:迷惘的乡村》。作者是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的博士生王磊光。这篇笔记所描述的场景其实并不新鲜,无非是对故乡沦陷的哀叹,无非是讲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乡村文明所处的尴尬格局。

流离在外许多年,越往后越有一种水土不服的感觉。而这种感觉,除了故乡在狂飙突进的城镇化发生的诸多变化,笔者还认为,这与个人愈发强烈的“无根感”有着紧密的联系。吾心安处方是故乡,对于王博士而言,那种内心的不安定感和漂泊感也许没有那么强烈,因此只能从记忆与现实的比较,从浅表去感知故乡,而故乡真正的面貌未必就是那样。

在对故乡的认知过程中,笔者发现,过去的故乡与如今的村庄,已经成为集聚诸多观念和价值矛盾与冲突的混沌体。而这,正是传统与现代两种文明自由交配产生的畸形混血儿。举个例子,我所在村庄的不少家庭,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往往存在传统价值观和现代理念双轨交叉的混乱。就拿遗产继承权利与赡养义务来说,在遗产继承上往往沿袭子承父业的传统观念;而在赡养问题上,则更趋向于子女共同承担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反映出在一个问题上两种价值交合产生的混乱。

对于接受过更多现代文明熏陶的人而言,面对故乡这种混乱的价值体系,显然是难以理解的。所谓物是人非,不仅仅说的是人表面的改变,更是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的改变。处于传统与现代文明的断裂带上,这种无法理解,极易让人产生水土不服之感。

因而,对于故乡惆怅而纠结的情感,并不只在于故乡许多事物的消逝,更是在于它改变和增加的东西不被你所理解。而这一切的起因,盖因为城乡二元体系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已经不再体现为城市与乡村文明的分裂,而是两种文明在一座村庄里的冲撞。如今的村庄,实际上要比你乡愁里所描述的模样更加混沌和迷惘。

回不去的是故乡。随着归家游子的这种观念越发越强烈,笔者认为其本质的问题,并非只是故乡以及故乡的人在你的记忆中失去了本来的面貌,更在于我们认知的角度发生了转变。某种意义上,我们之于乡村,已经成为彻底的旁观者,就像我们之于让许多流动人口无法安定落脚的城市。

乡村是复杂的,尤其是那些如今处于传统与现代两种文明交汇地带的乡村。而这种复杂所制造的混沌,以及作为旁观者的游子的浅表认知,乡愁自然也就成了一种迷惘的存在。我们有些人所感觉到的水土不服,其实是因为我们无法从中完整地找到我们所熟悉的文明——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

面对这种混沌所制造的水土不服,从主观上,我们应该对发展中的乡村有更清晰的认知;而在客观上,则需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完成农村人价值和观念的系统性改变,实现人的现代化。否则,处于文明的混沌状态的故乡,注定无法为游子们所理解。

(时言平,媒体评论员,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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