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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失独老人彰显“国家责任”

2015-06-22 13:53:15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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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此外,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正在进行改造,将成为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

所谓失独老人乃指那些因生活变故而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据悉,我国的失独老人多达上千万。这些老人们在晚年能够得到政府的善待,进一步彰显了人间温情和“国家责任”。

我国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定为基本国策。城市家庭开始推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无论男孩或者女孩,只要有个孩子从此画上生育“句号”。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出现意外,老人们自然成为“孤独老人”。由于年龄的原因,他们再生育已经不可能,老人一旦“失独”,既给心灵上造成难以弥合的创伤,更给他们的生活际遇造成困境。如何化解这些失独老人所面临的困境已成为一道社会课题。

当初老人们响应国家号召,做到了“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些老人为我国的人口红利做出了巨大贡献,如果没有他们的积极响应号召,我们国家会是一个啥样子,人们不难想象。如今当这些老人面临着养老困局的时候,从国家层面对这些老人进行心灵抚慰和物质帮助实在大有必要。一来,这些老人是人口红利的贡献者,他们理当受到应有的善待;二来,关爱这些失独老人体现了党和政府应有的人文善意。

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我们国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时候,就要考虑失独老人的“老有所养”的问题,可以说,这也是“国家责任”的应有之义。

不可否认,就当下社会而言,将所有的失独老人统统包养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毕竟我们国家人口多,底子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适当地改善失独老人的生活条件还是能够做到的。尤其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应该出台更多的善政措施。目前,城市失独老人大多数都有退休金,他们基本上就是衣食无忧,所欠缺的就是个人自理能力差,由于失独老人年事已高,他们的饮食起居都需要照顾,及时提供温馨可人的养老服务,无疑能及时化解老人的困局。

从另一方面讲,失独老人也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及时提供完善的养老服务,定能发挥这些失独老人的积极性,理当择善而从。


责编:栾雨石

关键词:老人,责任,国家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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