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劳资历”不是讨价还价的资本

2015-10-28 10:46:1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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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10月27日《京华时报》)

俗话说,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而检验一名干部合不合格,一个重要方面就看讲不讲党性,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然而,一些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淡薄,不仅拿功劳当资本、拿资历要待遇,甚至还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搞软对抗。这不仅影响了领导干部队伍整体形象,更是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

当然,在党的组织原则里,从来都不反对党员为坚持真理而保留自己的意见。但这不是一些党员干部为了个人私利抗拒组织决定的理由,也不是持“功劳资历”与组织讨价还价的借口,更不是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的“挡箭牌”。说到底,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正是我们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品质。试问,如果有组织无纪律或跟组织讨价还价,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又从何谈起?

对于一名党员干部,纪律是高压线,也是最低“底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也是保障线。如果缺少了组织纪律,自持“功劳资历”而我行我素,跟组织讨价还价,对个人来说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迷失方向;于组织来说,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更会严重危害党的肌体,甚至影响党的执政之基和公信力。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可以说,这样的严格要求,不仅有着极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虽然,组织纪律说起简单,但对每一个党员干部而言,能否自觉遵奉党内规矩为人生戒律,努力把组织纪律真正写在心里,又岂是一件易事。

因此,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组织纪律都要明确强调、坚定执行,绝不能让组织纪律有一丝松弛;都要时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遵循程序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唐亦瑭)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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