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围观明星被处罚的关键点

2015-12-04 09:49:37来源:海外网 分享:
字号:

近日,北京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了多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职工因围观明星王菲被处罚一案,格外引人关注,随机引发了网络此起彼伏的讨论之声。(据人民网报道)

通过通报,可以确定的是,职工围观明星被处罚,一点也不冤枉。虽说只是围观,或者签名、拍照,但是我们不难发现,被处罚的关键并非仅仅是“围观明星”。笔者认为,相关部门的处罚措施得当、轻重适宜,也反映出当地相关部门在整治干部作风方面的决心。

然而,围观明星被处罚,或许在很多公职人员眼里是高射炮打蚊子—小题大做,但是在笔者看来,不管蚊子多小,都不应该存活于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之中。因此,同白吃两个苹果被处罚一样,该案件极具教育警示意义,必须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才能及时遏制小问题的发展势头。

那么在该围观明星受处罚的案件中,关键点到底在哪里呢?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明确围观的地点。作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其本质用途是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的各种服务,做好本职工作是每个职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然而在王菲来到现场后,这种为广大群众提供的服务似乎就成了给王菲一个人提供的专职服务,大家都跑去围观、签名、拍照,就把其他办事群众晾在一边。这种工作理念体现出职工“想给谁办就给谁办”的特权思想,肯定是不行。

其次,让他人随意拍取王菲档案中的照片,其中不仅包括中心工作人员,还包括社会人员。笔者认为,不管是谁拍照,将群众个人资料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公众视野,是对他人信息的泄露。这种没有职业操守的工作方式方法,就是没有受到警告处分,也是会受到社会唾骂的。群众的个人资料属于个人隐私,工作人员应该很清楚,必须对群众的一切资料进行保密,维护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因追星而追得昏了头的工作人员,显然在这方面已经全然丧失了职业理念。

最后,笔者认为,追星没有错,这也属于个人的权力,但是错就错在时间和地点上。在办事大厅、在上班时间追星,别说围观、拍照、签名,就是在电脑上浏览明星图片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样也是违反工作纪律。这其中反映出的是上班时间该干什么和不该干什么的问题,这两点也是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认知。该干的没有干好,却干了不该干的,以“不作为”和“乱作为”论处,一点也不为过。

总之,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追星,是对工作纪律的漠视,有损干部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管公职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明星有多么追捧,如果缺乏自制能力,那么这种肆意妄为的思想就极容易让公职人员做出其它更加任性的事情来。所以,围观明星不容小觑,要看到真问题和大隐患。(李丁乔)

责编:王书央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