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聚餐报告”贵在监测重在落实

2016-01-04 10:15:4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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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12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经济政治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逐渐增多,由此所带来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毋庸置疑的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出台要求“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和参加人数”这样的指导意见,不仅有利于对农村集体聚餐情况的及时掌握,提早作出应急预防措施;而且,还能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源材料进行检测监督,从而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上一道“保护墙”,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加码。

事实上,一些地方早已对此进行了探索,比如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农村集体聚餐将实行报告登记制度,流动厨师也将实行登记管理制。再如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办法》,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实行报告制度。然而,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等现象却并未有所减少。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制度没有执行落实到基层一线,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变成了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从而让制度成为了一种摆设。另一方面,是在具体的执行落实过程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被动作为,要么将收集的报告尘封墙角,要么在检测把关中不严不实,甚至成为了一种形式和敷衍了事的走过场。

换句话说,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工作的相关制度早已有之,而且此次又有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对农村集体聚餐工作机制进行了有力的完善。因此,要真正让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发挥实效,贵在日常和重要节点的监测把关,重在具体的执行落实上。唯有如此,才能让该制度真正转化成为实实在在的举措,而不是成为空中楼阁。(唐亦瑭)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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