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民告官”案激增的AB两面

2016-05-02 08:03:0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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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告官”案激增,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进步和文明;同时也说明,全面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尤其是依法行政还长路漫漫。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从2015年5月1日实施已满一年。北京市高院日前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数据显示,从2015年5月1日到2016年4月20日,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告官”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5月1日《光明日报》)

从通报会看,无论北京市的“民告官”案,还是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民告官”案,都出现激增情况。应该怎样看待“民告官”案激增呢?笔者认为,AB两面都应看到。

从A面看,“民告官”案激增,既反映出新行政诉讼法加大保护诉权力度的规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现了落地生根,有效化解了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群众“起诉难”的问题,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也说明群众法制意识增强,正在逐步走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道路。同时,对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解决法官办案中“慵懒散浮拖”问题,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而从B面看,“民告官”案激增,说明行政机关行政还存在诸多问题,或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正如北京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分析所说,有两类行政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案件的13.1%;二是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可见,“民告官”案激增既有“民”的原因,更有“官”的官员。全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否则“全民守法”从何谈起?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问题非常突出,国家决定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并从去年5月1日起实行。这既是保障群众的正当合法权利,更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民告官”案激增,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进步和文明;同时也说明,全面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尤其是依法行政还长路漫漫。

建设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必须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模范。啥时“民告官”案减了、少了甚至没了,那才是真正的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把社会治理纳入了法治轨道。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相信这一天一定会到来!(文/毛开云)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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