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护短”,能否距离真相更进一步?

2016-05-20 11:16:4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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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平正义不能指望“绝不护短”。这是因为“绝不护短”并非是制度的架构,而是有着弹簧的性质。

5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对“雷洋案”进行通报,北京市公安局对雷洋案高度重视,事发后立即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相关人员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

“绝不护短”,这是北京警方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为北京警方的“绝不护短”的承诺而欣慰。不管雷洋案件的真相是什么,是雷洋自身的责任,还是警方程序存在问题。有了“绝不护短”就能距离真相更进一步,我们想看到真相,不是和谁过不去,我们不是选边站队,而是希望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死的不明不白的雷洋”,而是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屁股开花”的人。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唯有真相才能纾解公众担心和焦虑。

但是,公平正义不能指望“绝不护短”。这是因为“绝不护短”并非是制度的架构,而是有着弹簧的性质。也就是说既然有“绝不护短”,也就有“一定护短”。“绝不护短”可以给真相一个正义的结果。可是,遇到的部门如若是“一定护短”的呢?那公平正义的真相是否还能掀起盖头?

我们的社会上有着很多“绝不护短”的真实处罚追责案例。因为“绝不护短”,倒塌楼房的责任人被判刑了,断桥事故的责任人被法办了,强拆事件的责任人被追究了。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是,也有无奈而悲催的现象。就是面对舆论质疑的时候,面对事故发生的时候,很多人在积极的“一定护短”。他们推一推动一动,总是用各种理由阻止真相的揭开。能掩盖多少就掩盖多少,能不处理的就不处理,能从轻处理的就从轻处理,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不得不依法处理。这样的情况其实还是不少的。

一方面,“一定护短”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真相的揭开,不仅当事人要被处理,领导还要承担责任,于是也就有了“家丑绝不外扬”的处理潜规则。一方面,是收取了涉事人员的好处,或者涉事人员和自己原本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我们希望“绝不护短”的调查和处理。问题是“绝不护短”还是很值得玩味的,有的时候“绝不护短”还是被舆论和民意逼出的无可奈何。这也就导致了“绝不护短”不可能成为常态。如果有人“一定护短”,那么真相和正义是否还能呈现?

我们为北京警方的“绝不护短”而欣慰。但是,我们更应该建立一个司法正义的体制架构,也就说“护短也白护”,护短不可能成功,护短会罪加一等。这就需要更加透明的舆论监督、百姓监督体系。在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都不需要“绝不护短”就能让正义和真相摆在太阳光芒的照射之下。

公平正义要走出“绝不护短”困境,不能依靠如同弹簧的“绝不护短”。而是要不能护短,压根就不需要“绝不护短”。因为不是每一个单位都会“绝不护短”的。(郭元鹏)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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