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网购的假证”没被发现?

2016-06-09 10:09:54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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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的执法手段不能落后于网络时代,不能等到市民购买了假证才查处,而是在市民没有购买假证的时候,就将他们擒获,而是要让市民“想买假证却没有地方”。

为了吸引女孩的注意,徐州大一男生从二手市场买来一辆外型酷炫的摩托车,并从网上购买了假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6月7日下午,当男生带着女孩外出兜风时,结果被巡逻的交警查获。民警表示,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条规定,于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现已将于某移交当地派出所做下一步的处理。

就为了显摆,就为了方便,就为了刺激。这位大一男生竟然在网上购买了假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这样的行为当然是不能宽容的。事实证明,侥幸的心理不可能每一次都成功,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这种行为还不仅仅是犯罪的问题,这还会影响到自身的安全。

不过,对于网购行驶证的现象,我们也还是有追问的地方的:为何在网上购买假证的时候会是一路绿灯?为何到了带着假证上路的时候,才启动了监管的红灯?

说白了,这暴露出的是网络假证的乱象。眼下,在一些QQ群,在一些微信圈,都存在不法行为。借助这些载体贩卖假证的,卖淫嫖娼的,销售赃物的,造谣生事的事件不断。互联网时代在成就我们便捷生活的同时,也扰乱了我们正常的生活。国家一直在倡导公职部门实现互联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执法部门也应该对接网络时代,不能生活在网络之外。这就需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

如果说,我们的执法部门能对QQ群、微信圈里发送的文字和图片实施敏感词拦截,就能将贩卖假证等违法行为信息的范围进行有效的拦截。做到这一点在技术层面上来说,是没有一点障碍的。除了需要拦截敏感的电子信息之外,还需要执法部门多关注网络之上的QQ群和微信圈,把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触角延伸到网络之上。

执法部门需要像对待真实社会一样,对待虚拟社会。我们能在真实社会里发动一批朝阳群众,是不是也需要在虚拟社会发动一批朝阳群众?我们是不是也需要在网络上培养更多的“正义潜伏者”,让他们进入各个违法的QQ群和微信圈,搜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以便警方能够将监管的关口前移。也就是说,我们的执法手段不能落后于网络时代,不能等到市民购买了假证才查处,而是在市民没有购买假证的时候,就将他们擒获,而是要让市民“想买假证却没有地方”。购买假证的市民是不对的,可是有多少时候不是被不法人员的嚣张引诱的?

值得一说的还有,在抓获了这位购买假证的大学生之后,在将他法办之后,我们的执法是不是就结束了?其实还远远没有结束。抓了买假证的,那些卖假证的又在何方?应该顺着假证的藤条摸摸背后的瓜。须知,还有很多“网购的假证”没有发现。

“网购行驶证”,红灯别在使用的时候才开启,红灯要早点亮起来。(郭元鹏)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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