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会引起一场“南海大战”吗?

2016-07-13 10:53:15来源:海外网
字号:
摘要:在这样一个不具备存在基础的仲裁下,任何仲裁条款、结果都是无意义的。

1468378624937157.jpg

资料图:中国南海

7月12日,海牙仲裁庭就菲律宾单方面提交的“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宣称“不承认南海诸岛的岛屿地位及以此为由所提出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并以此为由否认中国在南海相关海域行为的合法性。

对于这项仲裁的意义,有人认为裁决是“菲律宾的胜利”、“中方的失败”,理由是“仲裁庭支持了菲律宾几乎全部主要主张”;也有人认为“实力即裁决”,在南海问题上“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讲”;更有人认定“已到了战争的边缘”,惊呼“打不打不是问题,什么时候打才是问题”,仿佛一场大战即将因这项裁决而爆发。

说裁决是“菲律宾的胜利”恐怕是错误理解了问题的性质:“南海仲裁案”的要害并非“仲裁庭作出了怎样的裁决”,而是“仲裁庭有没有权利作出裁决”。仲裁庭说:“有,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7这样规定了”,但这个看似理直气壮的依据实际上是本末倒置的:仲裁庭是早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乃至联合国诞生前就存在的国际机构,根据运作以来的惯例,只能在争端当事双方的要求下才能介入争端的调查、仲裁和调解,调解启动前非但要由当事双方认同,且仲裁庭成员需由双方共同从仲裁庭法学家名册中遴选,工作语言、适用法律也需双方共同商定。简单说,只有中、菲这当事双方都同意仲裁庭介入,且都同意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此次仲裁的法律依据,仲裁庭才能启动仲裁程序,而仲裁庭却将从未被中方认可作为此次仲裁法律依据的“附件九”当作自己有权片面介入仲裁的法理基础,实在是牵强附会得很。很显然,在这样一个不具备存在基础的仲裁下,任何仲裁条款、结果都是无意义的——“有利于菲律宾”固然不是“菲律宾的胜利”,即便真的“有利于中国”,也同样不是“中国的胜利”。

“7.12”仲裁出台后,中国外交部立即发表了四项声明(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重申了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以及自“南海仲裁案”出炉至今一以贯之的原则——从根本上不承认仲裁庭仲裁的权力。既然连仲裁权都不承认,也就无需逐条辩论或批驳其具体条款了。

同样,“南海仲裁案”的单方面发起者菲律宾也仍然坚持自己的基本立场。尽管政府层面因换届后的种种政治考量而显得较为“含蓄”。而在此问题上一直“高调”的菲律宾媒体,则几乎一整天都处于“亢奋状态”。

很显然,“7.12”仲裁之后的南海争议区域仍将延续“7.12”之前的格局,即争议方各说各话,各做各事——如果说有区别,无非是音量可能放得更大一些罢了。

在“南海仲裁案”中态度十分“热情积极”的某些区域外大国也是如此:即便没有“7.12”仲裁,他们也一贯不承认南海诸岛的岛屿地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主张,一贯以“自由航行权”为由在南海敏感区域做“自己想做的事”,“7.12”之后他们当然仍会这么做——这仅仅因为他们一直就是这么做的,而非因为”7.12”仲裁让他们找到了这样做的理由。

而那些“7.12”前就不曾、也被普遍认为不会发生的事,如中美间的“热战”等,也并不会因为”7.12”仲裁的出炉,就变得容易发生、甚至“一定发生”。道理很简单——彼此间的立场本就是明牌,约束相关各方不“擦枪走火”的因素,也不会因”7.12”仲裁的横空出世,就一下变得不存在了。

(陶短房,旅加学者,海外网专栏作者)

    海外网评论频道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外网(www.haiwainet.cn),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更多南海问题专业资讯与权威解读,尽在中国南海网(www.nanhainet.cn)。

责编:栾雨石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