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级”不能成为公职人员涉毒的庇护伞

2016-11-24 16:47:3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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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由于本身承担的职责和肩负的使命,对其言行有高更严的要求,更应该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绝不越雷池半步。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纪委通报了3起公职人员涉毒问题的典型案件。南县房地产管理局职工洪千与他人在南洲镇某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工成建多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毒;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工陈理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先后多次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涉案人员均被所在单位处以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危害。毒品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极易感染各类传染病,造成人性格的扭曲,一个吸毒人员总结败家的四部曲:花光积蓄、卖尽家产、借遍亲友、男盗女娼。对社会而言,吸毒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吞噬社会财富,影响国民素质。每一年,国家都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以禁毒,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对于毒品犯罪坚决严惩。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由于本身承担的职责和肩负的使命,对其言行有高更严的要求,更应该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绝不越雷池半步,涉毒不仅是个人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它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近年来,关于公职人员涉毒的案件屡有发生,更有甚者直接参与毒品交易,并从中获利,社会影响恶劣。要从源头上遏制公职人员涉毒行为,岂是“降级”处分就能解决问题?公职人员涉毒,应加大处罚力度,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增加震慑力,更要健全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让公众和社会参与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冯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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