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流动曝光老赖”以暴制暴不是法治春天

2016-11-29 15:36:0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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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交流动曝光老赖”对不要脸的老赖未必有作用。别到头来只是起到了让老赖丢丢人的作用。

11月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一辆公交车上曝光了一批老赖的信息。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将利用公交车车身流动曝光老赖信息,并向社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此举在广西法院尚属首创。市区内5条公交线路设置了“兴宁区法院流动曝光台”,曝光时间为一个月。

让老赖丢人现眼,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执法手段。有用电子屏曝光的,有在媒体上曝光的,有在景区曝光的,这次南宁的办法更进一步,把老赖的信息制作成画报,悬挂在公交车上,让其成为一幅“流动的丢人风景”。可想而知的是,这样的曝光力度,这样的曝光手段,一定能发挥作用。对于那些要面子的老赖来说,他们为了不再丢人现眼,会筹集钱款把欠账还上。但是,如果有的老赖属于“要钱不要脸”的性质,也就很难发挥作用了。

笔者就在一家小电视台。我们这里的法院也实施了让老赖丢丢人的制约办法,每个月都会在电视新闻上公布一批老赖名单。确实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一些要面子的老赖也还了钱。不过,还有一批老赖,反反复复在电视上曝光好几次了,如今还是依然“我是老赖我骄傲”,他们就是不还钱,就连法院也无能为力了,也只能是摇头叹息了。

对于在公共场所曝光老赖来说,一直存在很大争议。有的人认为,对于这种人就要让他们丢人丢到家,不能留一丝一毫的面子。有的人认为,虽然他们是老赖,但是也有隐私权,不能侵犯。两种观点都有道理。如果说用让老赖丢丢人的办法能起到“倒逼还钱”效果,也可以理解,毕竟维系的是他人正义。但是,如果效果不大呢?如果有人就是“要钱不要脸”呢?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公共场所如此大力度曝光老赖,确实属于“以暴制暴”性质,正如我们不提倡开“公盘大会”一样,“以暴制暴”并非是法治的春天。最为关键的是,曝光老赖,丢人的不仅是老赖,还有他们的亲朋好友。老赖被张贴在公交车上,对于这些人的亲属来说,他们还如何坦然乘出行?是不是也会有人因此就歧视他们:看这个人就是老赖的儿子,就是老赖的女儿,就是老赖的爸爸,就是老赖的妈妈。如果是这种场景,这对于这些人来说也是一种伤害。他们的亲人成了老赖,与他们有几多关系?

而且,不是每一个老赖都“要脸”。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曝光老赖”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成为执行唯一途径。更需要做的事情是,要让老赖真正的寸步难行,只要你不偿还债务,就接不到工程,就贷不到钱款,就不能在圈子里混下去。更需要做的事情是能够找到老赖财富的隐藏地点。当老赖因为自己的行为混不下去的时候,也就会乖乖还钱了。

“公交流动曝光老赖”对不要脸的老赖未必有作用。别到头来只是起到了让老赖丢丢人的作用。要拿那些“要钱不要脸”的老赖也有办法。(郭元鹏)

责编:栾雨石、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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