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在墙上的“不满意单位”牌哪去了?

2016-12-12 15:55:1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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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只有以实际行动抓整改,才能让群众满意。

  “人大代表给驻地单位投票,10个单位中只有交警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12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人大举行例行民主评测会,驻地的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然而,“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12-09 来源:澎湃新闻

  乡人大举行例行民主评测会,对驻地各单位进行人大代表民主测评,这是人大正常行使监督权,其授予“不满意单位”牌旨在加强民主监督,提高驻地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可是,“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而该单位有关人员却一问三不知,挂在墙上的“不满意单位”牌哪去了?

  其实,此事大家心知肚明。说实在的,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是“众望所归”,参会的49位代表就有30位对其投出“不满意”票,说明其工作上确实存在不足,服务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不满意单位”的牌子的授出,代表的是民意,即使没有挂在墙上,即使不见了,这块牌子也照样挂在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心里。

  小壕兔中队对此也感到委屈。该交警中队只有4人,警力少,工作强度大,处于农村交通管理的前沿地带,去年到今年,该中队辖区降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做出了一定成绩,并不代表就做出了让群众满意的成绩,其取下“不满意单位”牌是其不能正视监督、正视自己不足的表现。不能正视民意,就是一种不正之风,只会影响干部威信,影响政府公信力,实在是不智之举!

  只有以实际行动抓整改,才能让群众满意。该交警中队应该将“不满意单位”牌视为自己工作的动力牌,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查找自身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方是正确态度。

  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是了解社情民意、衡量为政得失的有效途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部门单位,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应该从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中听出责任和义务,认识到当前状况同人民群众愿望之间的差距,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当作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依据,认认真真思不足,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不断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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