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堤,毁于“面子”

2016-12-13 13:48:4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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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遵守党内纪律,实事做事,在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下认真履行的职责,又何愁没有“面子”呢!

你听说过“yan”这道菜吗?湖北省一国企用公款买香烟,为了规避检查便玩了个小聪明,把烟写成拼音“yan”,作为一道菜写进菜单。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因公务接待不允许公款购买香烟,而该公司认为,接待来客没有奉烟总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所以根据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的安排,对来客接待用烟采取变通处理的办法,在菜单上“多加一道菜”。此种做法在接待宾客上找到了所谓的“面子”,却丢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面子”,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决定用公款购买香烟,违反廉洁纪律,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像湖北一国企的党委书记这样处事的现状确实存在,但放在自2012年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的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会议以来,这样的情况毕竟属于少数,然而这样的一些“害群之马”最终还是逃不脱纪律的“法眼”,得到了他们应得的处罚。中国共产党从来不怕有问题,有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规定所涉范围之广、内容之细,彰显力度之大、决心之坚更是前所未有。

广东省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江西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村党支部书记被撤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的发生与处理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在党的干部中存在多少问题的深思,而是进一步展示了党内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廉洁纪律的查处力度,加强了党内自身的监督的力度、“苍蝇”、“老虎”一起打的态度,肃清党内不正之风的决心。这不仅仅意味着工作作风的改进,更多是要体现共产党的本色,体现国家公民权力主体的正确定位。

然而“堵不如疏”,“处不如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以八项规定为准绳,用以来规范党内干部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要树立一种榜样,以榜样的的力量来带动这一规定的更好实施。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一杆旗子用以“明规定”,要在党内树立一面镜子用以“正衣冠”。只有切实的让人民群众了解八项规定的内容,了解党内对处理违反廉洁纪律的的力度,才能更到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实施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制度,使党的“面子”得以保存。

因此,所谓接待的“面子”,采用投机取巧的办法,去挣来,不如遵守党内八项规定,以廉洁纪律来向外表现中国共产党的“面子”,如果遵守党内纪律,实事做事,在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下认真履行的职责,又何愁没有“面子”呢!(宋 伟)

责编:栾雨石、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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