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有风险,出行需须慎“摸”

2016-12-27 13:50:2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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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摩的”事件频繁发生,“摩的”问题亟待解决。

“黑摩的”司机在送乘客时打起了歪心眼,假装不认识路,让乘客拿出手机查地图,他顺势接过手机来看路线。就在这时,趁乘客不注意,抢走手机溜之大吉。男子以相同的方式抢走他人两部苹果6S手机,然后以几百元的价格变卖。近日,他因犯抢夺罪获刑。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小康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开上了汽车,而随之带来的交通堵塞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了。摩托车小巧灵活,走街串巷、游刃有余。于是“摩的”行业便应运而生了。价格实在,重要的是确实很方便,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无法估量的。

据调查,“摩的”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扰乱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如随意停车揽客,斜穿逆行、争道抢行,从而加剧交通压力;第二,破坏公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如争客抢客,侵犯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第三,事故理赔困难。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责任、无力赔偿,从而影响到社会稳定;第四,经营者形形色色,素质参差不齐,可能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如伺机抢劫,从而极大地威胁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第五,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如随意占道停放、强拉强载,从而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解释,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等行为都属于非法营运。因此,“摩的”只能作为私人交通工具,若是用其非法搭载他人或货物进行谋利则属于违法行为。

“摩的”事件频繁发生,“摩的”问题亟待解决。首先,相关职能部门应一边加大“摩的”危害的宣传力度与范围,一边严格执行“禁摩令”,对违令者给予即刻没收“作案工具”并接受相关教育的处罚;其次,广大人们群众应从“我”做起,拒绝“摩的”出行并自觉形成公众监督。

“摩的”虽然方便,但是要慎“摸”!(刘正猛)

责编:栾雨石、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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