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抢劫?荒唐!

2016-12-28 16:04:5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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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相关部门要对这种现象及涉事人员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处理。处实效功,才是对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老百姓的交代。

12月24日,湖北电视台播出了一条调查新闻,在黄冈市黄州区,一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由于这位执法人员没有提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确实依据,面对如此执法,商店老板张月华情急之下说:“你这是抢劫!”面对商户的质疑,这位执法人员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凤凰网,12月26日)

执法人员“雷人语录”,引发舆论关注。“依法抢劫”,荒唐!抢劫本是非法之举,何来依法?这简直就是拿自己的矛戳自己的盾。执法犯法,已不新鲜,13年11月,张家口市一名法警倚仗警察身份,经常开一辆套牌车上下班,而当地交警不理不问;今年12月16日,中国教育报记者暗访某校营养餐时,遭到当地民警侮辱及殴打;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唐某,为了给受委屈的儿子“报仇”,竟带人冲进松兹小学殴打一名五年级学生。

这样执法犯法的人员,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这些人员本就应该通过“以身作则”来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时刻警醒自己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好务,可是却在拥有了权力后,就得意忘形,就觉得“有权任性”,将公权力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忘掉了自己所肩负的职责,过于迷恋、过于自信自己手中的权力,而对党纪国法视若无睹,正是这种可怕的淡漠法纪意识使自己身败名裂,给个人、给家庭、给组织、给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执法犯法,必当深究,切莫隔靴搔痒、蜻蜓点水。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公开强调指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执法犯法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罪恶手段,是往老百姓的心头捅刀子,这显然与法律公正和保障人权背道而驰。

若要避免,执法部门从本身做的就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法治素养;同时,相关部门要对这种现象及涉事人员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处理。处实效功,才是对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老百姓的交代。(文/言玉)

责编:李鹏宇、贾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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