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不应只是一个虚名

2016-12-28 16:06:4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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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身为一个村干部,要有驾驭全村的能力,要有积极为村民办事的行动力,要有凝聚人心的向心力,要有带领村民发展致富的决策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身为村干部的责任心。

“近些年,农业税不收了,计划生育不像过去那样抓了,村民一年到头很少开会。”在青海东部一些农村,村民们甚至记不清最近一次开会是什么时候。(12月27日 人民网)

城里的会接二连三,村里的会寥寥无几,这样的反差现象,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上方政策在向下传递到基层一线的不彻底,不充分。如果把国家视作一个躯体,那么中央就是头脑,省市好比躯干四肢,那么乡镇甚至村就是更小的毛细血管,甚至微循坏系统了,但即使是这样的微小,久了不工作,躯体也要受损,上面搞得热火朝天,下面应者寥寥,那么自上而下的方针、政策、路线,如何去指导基层民众的工作?更进一步讲,即使是开了会,村干部只会干读文件而招致村民反感的行为,对于这些精神的传达,是不是更是适得其反?

诚然,现在的村干部在待遇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绝非是工作不积极的理由。首先,我们的村干部大多数都是党员,也是为人民服务的群体中的一员。其次,村干部是由村民集体投票推选出来的,是承载着村民的信任,寄托着村民的期许的队伍,而且又是基本上都扎在村上,和村民面对面的队伍,这样的队伍不作为,直接影响村民百姓对我党的观感,不利于我党方针政策的践行。更一步讲,村干部作为一个村的领头人,应当是要担负起带领整个村子发展的责任的,那些任职却不履职的村干部,就根本不配称为村干部。

对于这些不称职,或者有待提高的村干部。首先,应当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强化他们解读政策,传达政策,执行命令的能力,提升其作为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其次,要定期按时组织队伍进行考察走访,增强组织关怀,增强他们对身处组织的认同感,而非使其认为村干部只是空挂一个虚名;第三,要完善对村干部的管理制度,奖惩措施,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许多措施应当明确,让负责的干部获得应得的荣誉,让渎职的干部受到应有的处罚。

身为一个村干部,要有驾驭全村的能力,要有积极为村民办事的行动力,要有凝聚人心的向心力,要有带领村民发展致富的决策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身为村干部的责任心。这样的村干部才是真正合格的村干部,真正担得起重任的村干部。(文/陆小青)


责编:李鹏宇、贾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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