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工讨薪难,也要关注讨医药费难

2017-01-11 10:56:0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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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工的医药费被拖欠,于小而言事关一个家庭的幸福,于大而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相关部门决不能漠视不管。

  年关将近,与农民工讨薪的新闻逐渐多了起来。近年来,国家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多次发起整治行动;每到岁末年关,相关部门和地方都会组织执法检查;各部门也在逐步完善预防和处罚机制。多方努力下,农民工讨薪场景虽然仍有,但已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与之相比,农民工被拖欠医药费的案例,长期处于舆论关注的盲区,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2016年11月底,湖南邵阳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农民工因去建筑工地讨要1080元医药费,与工地包工头发生冲突,并被打致死。11月中旬,在云南昆明一个工地,一名农民工在墙体坍塌事故中受伤。在讨要医药费的过程中,他却遭遇“拖死你”式的冷漠——相关公司的负责人要么直接挂断电话,要么短信始终不回复。

  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很多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一旦在工地受伤出事,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会对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若被长期拖欠,其家庭会受累于巨额医药费,非常容易被拖入因病致贫的漩涡,造成家庭的崩溃。

  农民工讨医药费之所以经常陷入难讨和拖欠的困境,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农民工在劳务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很多劳务合同存在对农民工不利的漏洞,甚至有些农民工都没有与用工单位签署合同,更何况是让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期取证时将会有很大难度。二是与讨薪相比,被拖欠医药费的农民工人数一般相对较少,多为个体,缺乏舆论关注,也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三是对相关用工单位的惩治措施和力度尚待加大,因此,一些用工单位面对农民工讨要医药费时“敢于”冷漠相待。这种麻木不仁的冷血做法,令人寒心。

  解决拖欠农民工医药费的问题,当前已经有了一项兜底政策,即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从现实操作来看,这项制度已经为不少农民工解了燃眉之急,但仍需进一步落在实处,切实成为农民工权益的有力保障。

  目前,清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已有了一系列的成熟思路和方法,也可以作为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医药费难题的借鉴。针对农民工签署合同时对法律不明晰、不了解的情况,可以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接到农民工关于拖欠医药费的投诉时,各级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检法等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护农民工权益。

  还应看到,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医药费,也是涉农维权活动的内容。不少地方正在开展的涉农维权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临近年底,为了让农民工辛苦一年的劳动得到一个圆满结果,河南启动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涉农合法权益保护范围,将拖欠农民工医药费也一并纳入其中,从而实现制度化的管理。

  农民工的医药费被拖欠,于小而言事关一个家庭的幸福,于大而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相关部门决不能漠视不管。只有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执法力度,将其纳入涉农维权统一管理,开出有效“药方”,才能让广大农民工兄弟不再为用身体和健康换来的赔偿而久久等待。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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