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朝远:澳门激进议员须认清政治规矩

2017-09-19 14:47:58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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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澳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初步结果昨天揭晓,有4名泛民派人士当选,其中26岁的苏嘉豪成为澳门历来最年轻议员。有人担心,苏嘉豪的竞选团队具有“独派”色彩,可能在澳门挑起对抗中央、断送澳门前途的议题,或者做出不检行为。

  澳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初步结果昨天揭晓,有4名泛民派人士当选,其中26岁的苏嘉豪成为澳门历来最年轻议员。有人担心,苏嘉豪的竞选团队具有“独派”色彩,可能在澳门挑起对抗中央、断送澳门前途的议题,或者做出不检行为。

  从法治角度看,澳门没有任何分裂势力、独立势力、对抗中央势力的活动空间。根据《澳门基本法》23条,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早已颁布实施。议员只能依法行使职务,任何企图利用立法会,挑起对抗中央、主张分裂国家的行为,都于法不容。

  从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开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就开始有了建制派和反对派的政治划分。“一国两制”实践并不排挤反对派,但我们要的是“负责任的反对派”,而不是异想天开、为所欲为的反对派。苏嘉豪既已当选,必须尽快实现由参选人到议员的角色转变:

  第一,理性认知澳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回归以来,通过多年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多元化和社会建设,澳门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幸福度不断提升。不过,受限于狭小的空间和贫乏的资源,一些发展目标不可能“一步到位”。在个人发展诉求和现实局限性的反差拉大的情势下,一些年轻人开始问责甚至怪罪政府,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反对派行列。积极的政治参与,可能成就一个年轻议员,但不理性的认知和极端化的表达,则会毁掉一名议员。进入立法会,就是要为各种诉求寻找理性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为反对而反对,将年轻一代引向歪门邪道。

  第二,充分认识议员的社会责任。议员当选后就不仅是选民的议员,还应该是全社会的议员,因为落选者背后的民意并不应被否定或忽视。议员民主表达和决策的过程是对澳门经济社会负责任的过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任一己之私而损全局之益。

  澳门立法会主要职责是依据基本法制定法律,为“一国两制”实践立好法。其次是监督政府依法施政,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与政府对着干。反对派议员应多角度看待分析问题,追求对社会发展有益的最终结果,而不是哗众取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浪费立法会议员这一十分宝贵的公共资源。

  第三,认清政治规矩,接受参政考验。当选议员,不仅意味着其代表的民意有了入会表达的政治机会,更意味着本人进入了基本法规定的澳门政治体制内,开始履行澳门“一国两制”实践的政治担当。这种政治参与和体制外的表达行为完全不同,它受到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政治道德和职业操守约束、社会期待和政治责任约束。只有接受这种约束,忠于社会、尽职尽责,才能成为澳门年轻一代真正的代言人、政治楷模。若为反对而反对甚至不择手段,则注定失败。(作者是澳门理工学院副教授)

责编: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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