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登顶”,我们该心生畏惧么?

2017-11-27 10:16:24来源:海外网
字号:
摘要:信息技术革命催生的新一轮全球经济竞争,某种意义上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属性,最终全球形成的,必然是超级平台垄断竞争的局面。

三巨头.jpg

(资料图)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在全世界范围带动了新商业模式与经济业态的高速成长。尤其在经历了2007-2008年金融-经济危机之后,世界经济面临传统增长动力不足的挑战,互联网经济,或者说数字经济,凭借其已经取得的成就,承载起了推进经济转型和发展的重任。与此同时,在此过程中成长起来的领军企业,无论是美国的谷歌母公司Alphabet、苹果、微软、脸谱,还是中国的阿里巴巴和腾讯,亦或者是韩国的三星,其自身的规模已经成长至令人惊讶的程度:统计数据显示上述美、中、韩企业总市值大约是4.7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排名100强中次于他们的92家企业市值总和的三分之一,对此,《金融时报》首席评论员马丁沃尔夫于11月20日撰写专文,探讨这种蕴含的走向垄断的态势,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各种危害与挑战;《日本经济新闻》也在差不多同时刊发了对阿里巴巴倡导的新零售模式的讨论,其中担忧对实体经济构成冲击的观点也清晰可见。

这些担忧并非是完全毫无道理的空穴来风,作为一种与信息革命密切相关的新兴经济业态,互联网经济的高速成长与发展,确实是在各方,尤其是承担规制市场任务的各主权国家政府相关部门意料之外;无人,包括这些公司自己,能够在事前预见到这种空前的成长速度,也很少有人能够自信地表示,已经清晰洞见到了所有可能由此导致的不确定性、冲击乃至潜在的危害。积极的探索必要的规制方案,努力减少由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在考虑相关问题的时候,需要更加全面和历史地看待这一发展历程。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时段来看,尽管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每次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出现跃迁式发展,恰逢其时的人们,都会面临形式上有所区别但本质上近似没有差异的挑战和考验,即能否建立一种与之相匹配的规制机制,将由不确定性和负外部性带来的冲击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同时又确保技术革命遵循内生规律性要求,保持必要的活力和动力,持续向前发展。在人类已经经历过的两次产业革命中,不同国家面对冲击和挑战,做出了不同的选择,能够正确拥抱技术跃迁的国家,尽管也会遭遇相应的冲击,但最终都实现了自身的有效发展;过于恐惧变革,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抓住机遇的国家,则都在不同程度上面临被体系边缘化乃至淘汰的风险。而面对信息技术带来的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冲击与挑战,情况同样如此。

更进一步的说,每次技术跃迁以及由此带来新经济业态的挑战,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一般来说,都涉及如何认识与理解竞争和垄断的关系;如何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解决成本与收益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摊与分享等问题。不同的解决方案,也有某些相似性:一类方案,倾向于对技术发展及其经济应用实施一定的限制和制约,并试图以此降低可能面临的冲击与挑战;另一类方案,则是倾向于对治理能力、规则体系以及管制实践进行必要的调整乃至大幅度的创新,以求满足和适应技术发展的需求,在促进其发展的同时,对冲由技术革命带来的风险。站在历史的角度,或者从长时段的眼光来看待,最终能够取得预期效果的,基本都是顺应技术变革的创新方案;对冲技术变革的强力管制方案在短期内也可以取得相当的成效,但从长期来看,最终的效果往往是不够理想,甚至可能走到初衷的对立面。

上述问题,对今天的中国来说,具有格外重要的特殊意义:走在民族复兴道路上的中国,事实上只有一种选择,就是中国最高领导人在419讲话以及十九大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的,把握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相应的治理能力体系建设,毫无疑问,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目标。从全球的态势看,尽管中国的企业,如腾讯和阿里,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全球竞争的总体态势中,达到这种规模和竞争能力的中国企业,并非已经数量太多,而是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信息技术革命催生的新一轮全球经济竞争,某种意义上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属性,最终全球形成的,必然是超级平台垄断竞争的局面;对于以推进全球化良性发展的中国来说,应该采取的恰当战略无疑应该是鼓励、引导以及正确的规制,而非相反。规制的重点,不是简单的拆解,而是塑造更好的环境,催生更多的大型乃至巨型企业去积极参与全球竞争;消除数字鸿沟,避免能力不足导致不同人群之间沿着数字鸿沟出现分化和固化,也是非常必要的;鼓励和引导互联网企业以正确的方式与传统的制造业进行结合,催生正确的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当然也是值得努力的关键方向。而这些要求,也很自然的成为了政府治理能力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

刚刚闭幕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今日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有精准的描述。人们追求的美好生活,在信息革命的大背景下,显然无法离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移动支付与电商平台带来的新零售等创新,不仅已经融入了实体经济,而且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创新的管理与规制方式,让人们能够放心、安心的享受由此带来的舒适、便捷以及福利,无疑应该成为各方共同努力的正确方向。这不仅将造福中国人民,也将造福世界人民。

(沈逸,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登陆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责编:戴尚昀、王少喆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