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加速升级,国企如何实现“1+1>2”

2018-01-17 07:01:22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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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做到既遵循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惯例,又能兼顾国有资本的特殊性,是未来混改大潮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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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智慧生活体验店在上海长宁区江苏路开业,这是中国联通混改引入阿里巴巴集团后的第一家新零售体验店(图源:凤凰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混合所有制来深化国企改革,以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领域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2017年8月,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在业绩发布会上公布混改方案,宣布将引入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在内的多位战略投资者,认购中国联通A股股份。至此,中国垄断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打响第一枪。1月1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也将“混改”作为2018年高质量发展下国企改革的主线之一。然而,混改后的公司制企业在股东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需要根据自己的股权比例,清晰界定各自的责权利,实现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如何做到既遵循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惯例,又能兼顾国有资本的特殊性,是未来混改大潮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股权结构设计

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直接表现就是,随着一批信用佳、实力强的非公有资本进入公司,国有资本的股权比例被大幅度降低。股权集中度的降低,意味着国有股权不再“一股独大”,这样容易形成重要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

在混改中,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股权比例,应根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企业性质和类别而定。在禁止非公有资本控股的领域可以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参股形式进入,保持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没有必要绝对控股,可以考虑相对控股或参股,以实现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目标。当非公有资本参股进入公益性国有企业时,国有资本可以依托原有的行业基础,借助民营资本在市场化管理和运作机制的优势,实现不同资本主体的互利共赢,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混改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中,国资部门应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真正赋予企业员工“主人翁”地位;还可以借鉴英国国企改革中的“黄金股”制度,让以参股形式存在的国有资本在重大事项上拥有一票否决权。另外,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变成优先股的股东,以彻底实现“资企分开”,并获得稳定收益。

治理机制安排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拥有企业重要事项的决策权。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必须关注董事会的建设问题。

在董事会结构的设置上,首先应注重非公有资本的市场优势。混改后,非公有资本将按照其持股比例获得相应的席位。在董事会决策中,国有资本的董事代表应准确定位,虚心学习,在战略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设计等方面注重发挥非公有资本董事的专业优势和从业经验,提升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力,以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

其次,考虑到混改公司的制度沿革和股权结构安排,可以借鉴德国企业共同治理的经验,根据企业员工数量的多少,在董事会中强制设置一定数量的职工董事席位。

再其次,混改公司应参照深沪两市的国有控股公司的运行模式,建立严格、规范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制度,既实现“引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构建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维护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另外,混改后的企业还应根据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应积极探索党委如何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下,按照党和国家的发展蓝图,影响公司重大战略的制定和发展方向的选择。

显然,“混合所有制”的企业首先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既要和政府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可再以准政府机构的逻辑进行运作,又要充分尊重市场逻辑,关注经济绩效,注重保护企业家精神。在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合作中,混改企业的目标是扬长补短,发挥各自的制度、产业优势,最终实现“1+1>2”的“多赢”格局,而不是将不同所有制的资本机械混合,在合作中相互损耗,做成“四不像”的市场“怪胎”。

(周清杰,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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