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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居民收入再创新高!机遇之余也存"两难"

海外网 2018-02-26 1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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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出2017年中国居民收入增长的三大亮点。一是居民收入水平再上新台阶,2017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比2010年增长了11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比2010年实际增长了74.4%。部分地区居民收入水平更高,例如北京和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60000元。二是居民收入增速出现逆转,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为9.0%和7.3%,比2016年增速分别提高了0.6和1.0个百分点,逆转了自2011年以来收入增速持续下滑的趋势。三是居民收入实际增速超过GDP实际增速,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比GDP和人均GDP增速分别高出0.4和1.0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既源于中国经济的平稳增长,也得益于收入分配的边际改善。一方面,2017年中国经济增速企稳回升,GDP实际增速达到6.9%,比2016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另一方面,在扶贫攻坚等收入分配政策的作用下,中国收入分配结构出现边际改善,居民收入份额有所提高。具体来看,2017年中国居民工资和经营性收入比2016年增速分别提高0.7和0.1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收入更是实现了两位数增长,达到11.6%和11.4%。工资收入的提高,除了经济基本面改善,还得益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调,而转移收入的高速增长更是来源于改善民生和扶贫政策力度的加大,包括医保的普及和低保标准的提高。

消费成增长“发动机”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中国居民的消费水平显著提高,消费替代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17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4.1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的率达到58.8%,预计最终消费率也将显著高于50%。

在消费增长的同时,中国居民消费结构也出现重大变化。2017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中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已经从1978年的57.5%下降到28.6%,达到联合国划分的20%至30%的富足标准;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也从67.7%下降到31.2%。这意味着,中国居民的消费需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结构性变化,消费升级的需求极为迫切。

在中长期视角下,消费虽然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未恢复到历史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终消费率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的结构性变化:第一个阶段是1978-2002年的“高消费率”阶段,期间绝大多数年份的消费率水平都超过60%,围绕着62.2%的均值水平上下波动,两个高点分别为1983年的66.8%和2000年的63.3%。第二阶段是2003年以来的“低消费率”阶段,期间消费率均值仅为51.5%,经历了典型的“U型”变化,即从2000年的63.3%持续下降到2010年的48.5%,而后持续回升至 2016年的53.6%。不仅如此,居民消费支出的占比也从第一阶段的77.7%下降到第二阶段的73.7%,2016年为73.1%。因此,从当前的变化趋势看,消费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未恢复到第一阶段的水平。

超国民收入分配是把“双刃剑”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超过GDP增速,特别是工资与福利性收入持续超国民收入分配,也可能会对中国经济走势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国民消费率在中高端消费供给短缺的制约下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在政府投资功能没有得到转变的前提下而实施的社会建设和福利体系建设,可能会侵蚀企业的投资收益,造成中长期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资本形成和研究开发——增速可能出现下滑。这不仅会导致短期需求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导致中长期潜在增速伴随短期增速的持续下滑而下滑。因此,持续的超国民收入分配可能使中国陷入一个新的“两难困境”之中——要提高企业投资率就必须降低工资与福利收入增速,导致消费增速下降;而要提高收入与消费的增速,就要削弱企业投资收益,导致投资下滑,即“投资-消费不可兼得的困局”

“新消费时代”呼唤改革

面对居民收入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未来要利用目前比较宽裕的财政空间来化解“超国民收入分配现象”带来的“消费-投资困局”。要切实改变“政府出政策,财政不跟进、企业来买单”的现状,政府应当有效转变投资型政府的定位。一是将部分政府投资用于企业员工的社保建设上来,二是要通过减税来缓解企业当前的成本压力,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三是加大公共服务,加速民生建设,减少居民为养老、医疗、教育等服务而进行审慎性储蓄的水平,从而提升消费率。积极转换政府职能,使目前政府在各类产业的投资大幅度减少,更多用于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的建设。

另一方面,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将发生巨大变化,不能就消费而刺激消费,而必须从更宏观和动态的视角来考虑消费促进。一是积极适应消费升级需求,考虑出台与扶贫补贴战略相对应的中高端消费促进战略。通过实施与消费相匹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中国中高端消费品的供给和需求能力的释放,适应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达到联合国富足标准后,中国居民日益迫切的消费升级需求,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中高端消费需求。二是加强消费市场监管,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市场环境。随着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对于消费和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应着重在健康、医疗、幼儿教育等新型消费领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不良经营企业的惩处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安心的消费市场环境。三是利用消费税减免等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支持等金融政策,鼓励消费增长,并积极引导资源向新型消费领域配置。鼓励符合消费升级需求的新产品、新市场、新业态发展,提升消费规模和消费品质。

(刘晓光,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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