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谈到罪犯离监探亲时表示,监狱改造离不开社会力量,社会春风应透进监狱铁门。
今年春节,全国共有999名罪犯在春节期间离监与家人团聚,并于规定时间全部安全顺利返回监狱。张军表示,“很普通很具体的一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都关注到了。他通过郭声琨书记嘱咐我们,不能就是这样一次、一项活动,而要把它制度化常态化,把它做得更好,让它成为社会能理解接受的一项工作。”
999名罪犯离监回家过年,此举确实不同寻常,引发各界关注顺理成章。经由这一事件,人们看到,法理与人情、规训与传统、监狱与社会,在法律的框架内出现了更顺畅衔接的可能。这样的尝试,显然是积极的、有意义的。
监狱不是孤岛,罪犯在监狱经过改造之后,最终依然要回到社会。如何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对于刑满人员本人及其家人而言,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对于社会而言,这个过程,面临着各种打量与审视的目光,诸如刑满人员的改造是否成功、社会以何种态度接纳这些“新人”、如何避免其与他人之间出现隔膜等等,类似的追问,无可回避。
多年来,各地也曾有过各种司法实践,试图在监狱的高墙与社会的礼法之间,搭建一条顺畅的通道。此番近千名罪犯离监探亲,无论是从规模、声势,还是从社会影响力来看,都是一件大事。这也表明,经由司法部门推动的离监探亲,确实契合了整个社会的普遍关切,由此产生巨大的震荡波,时也,势也!
也因此,当下的要点,已不是讨论该不该让社会春风透进监狱铁门,而是要搞明白如何透进、如何保障这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如何取得最大的边际效益。只有解决好制度、程序乃至路径等具体问题,才能够真正让这股透进铁门的春风浩荡起来。
比如,针对目前罪犯假释只有2%的偏低比例,未来若要大幅度地提升可以假释的罪犯比例,就面临着一个甄别的难题,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假释的情形之外,如何设定假释范围、如何掌握相关规定,仍需相应的制度建设。又如,离监探亲的做法如何规范化、制度化,也需要有明晰的规定。
此外,将未服完刑期的罪犯提前放到社会上进行社区矫正,除了社区矫正教育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要做好准备之外,也应充分考量社会的承受能力。毕竟,很多罪犯都是因为妨害社会安全而入狱的,若提前放出,也会产生其他社会成员的公平焦虑。如何协调好方方面面,尤其是提升整个社会的相关认知,并不轻松。
无论如何,让服刑人员刑满后逐步融入社会,是我们惩治犯罪的根本目的。在这个总纲之下,允许一部分罪犯多一些顺利回归社会的通道,完全符合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很多时候,透进一点风,就可能绽放一树芬芳。说到底,这样的判断,也是基于我们对于人性的基本认知。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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