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12日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监督工作”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表示,要使财政预算和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监督工作突出位置;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积极的成绩和持续的进步。
预算审查监督是人大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审查批准预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是与政府唱“对台戏”,不是故意找茬,而是要通过严格的监督来纠正偏差,从源头上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和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预算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完成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改革任务。五年来,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机制在不断创新,审查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审查监督实效明显提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利于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利于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不断推出创新举措,持续完善监督机制,也是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我国已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国31个省级人大实现了预算联网查询,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也开始上线试运行。
目前,人大初步实现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的监督,还有诸多课题亟待努力解决。在代表团审议预算过程中,有代表提出存在“预算看不懂”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反映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落实好预算法规定,使预算决算编制更加细化透明。这个问题也提醒人大需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机构、人员、法律以及代表的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为代表的服务工作。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和实效。这样才能实现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真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樊大彧)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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