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火锅店”办不办?还是要兼听则明

2019-03-26 08:16:49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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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早在1933年通过的有关城市规划的《雅典宪章》,就提到了名胜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

近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年会上,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谈到火锅店时表示,“故宫博物院以外的非文物建筑里的故宫餐厅有一道菜,火锅。媒体马上报故宫有火锅店。这两个字加在一起是危险的,故宫最怕火,我们就停了。我们原来就是卖烤鸭的鸭卷和面。既然有争议,我们就遵从他们,不要有误解。”作为故宫的掌门人,单院长的这一番话体现了面对争议时兼听则明、从谏如流的理性态度。

一段时间以来,故宫博物院在开发、经营方面不断探索,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如扩大开放区域、举办各种展览、灯光秀、过大年等等,使600年历史的国宝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也在文物保护、安全风险、经营价格等方面引发了一些担心和质疑,而火锅店就是其中的一个争议点。一方面,“故宫”两个字加上“火锅”两个字,确实火得不行,顾客络绎不绝,很晚还在排队;另一方面,等候时间长、价格贵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也引发一些疑虑。

其实,无论是火锅店还是其他经营项目,无论是故宫还是其他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都面临着一个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问题。处理得好,两方面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处理不好,也可能顾此失彼。就世界各国的重要文保单位来看,有的也在适度开发经营,比如办一些灯光秀之类的活动;而有的则为了更好地实施保护,甚至禁止向公众开放。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差异,原因之一无疑也是文物本身的性质及质量。

仅就开办餐饮企业而言,同为国宝级的颐和园、北海、中山公园等皇家园林内,分别有听鹂馆、仿膳、来今雨轩等知名餐馆,但故宫内古建和文物的密集程度显然大大高于这些园林和公园。如单霁翔院长所说,“沾故宫两个字,做什么什么就火”,火的最关键原因还是在“故宫”这两个字。记得京城内文物古迹嵩祝寺和智珠寺内,前几年曾经也经营高档时尚、食客趋之若鹜的中西餐饮,后来都叫停了。而做火锅也好,开咖啡店也好,经营快餐也好,如果故宫可以做,嵩祝寺和智珠寺可不可以?雍和宫、白塔寺等可不可以?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等等,或许需要逐一给个说法。

故宫也好,其他国宝级的文物单位也好,如何把握好保护与开发的度,既需要从文物的实际情况出发,更需要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比较和研究。首先,应该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兼听则明,从善如流。既要听取历史、文保方面专家的意见,也应该广泛听取建筑特别是古建,乃至声学、光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诸多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对故宫这样世界级的国宝,在保护与安全方面的评估和实操,容不得半点马虎和闪失。如火锅即使使用电碳火锅,但依然会有安全隐患。

其次,也要借鉴世界各国文物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早在1933年通过的有关城市规划的《雅典宪章》,就提到了名胜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而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明确提出将历史文物建筑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和历史见证,并被认为是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美国早在1906年就颁布了《文物法》,法国在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保护法》。而考察各国对文物古迹保护与开发的具体做法,一定会对我们处理好包括故宫和故宫火锅店在内的保护与开发问题,提供有借鉴意义的经验。

一般情况下,鱼和熊掌或可以兼得,但有时不能或难以兼得时,一条重要的原则应该是:保护是第一位的。因为在保护方面出了问题,开发也必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了。(潘璠)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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