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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内法规条例铭于心践于行

海外网-中国论坛网 2019-05-07 14: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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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来源:新华网)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是跳出“历史周期率”,走好中国道路,实现中国梦的长远之计。近一段时间以来,党中央密集出台或修订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条例,搭建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使我们开展党的建设特别是组织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对新标准、新要求、新任务,在学习贯彻落实这些条例法规过程中,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明方向、知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是这一系列法规条例的鲜明特点,目的都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从严治党,提升党的组织力,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都应清醒认识这一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在政治方向上不走岔、不走偏。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对党和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作为一级党组织或党的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党中央的指挥。只有认清这一方向,牢树这一价值取向,才能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为全面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明责任、知定位。管党治党的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这一系列法规条例对党委(党组)、党支部以及组织部门的职责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组工作《条例》指出,党组是党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把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鲜明提出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把关定向作用进一步凸显出来。各党组织和党的机构部门一定要明晰责任、找准定位,对标对表、狠抓落实,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顶起该顶的那片天。

明标准、知规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生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标准规定,目的就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党支部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更是新时代选人用人的基本规范,特别是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把政治要求这个硬杠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组工作任务细化为12项,并要求党组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规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列出具体清单,抓好推进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乡镇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和任务要求,为规范乡村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党组织和党的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明规矩、知敬畏。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生命在于严格。在新时代法规条例中,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职责提出了标准要求,更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回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中央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时刻引导党员干部立规矩、守规矩。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密集出台系列党内法规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规矩,识大体、顾大局,不踩“底线”守“红线”,只有自觉遵守规矩,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按标准要求办事,才能严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规矩”,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推进党的事业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对于法规条例的执行落实还要通过采取上级督查、群众监督、内部自查、横向互查等方式,以谈心谈话、述责述廉、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以督促做、以查问效,使党内法规条例有效运行。

(文/中共清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贾志强)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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