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舆论场 >

别把劳动权益熬成一锅绿豆汤

海外网-中国论坛网 2019-06-20 16:27:04

全国各地陆续进入盛夏时节,全国总工会6月18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尽量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6月19日《扬子晚报》)

在高温季节,全国总工会发布“不得以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通知,很多人都在叫好。然而,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个问题:“不得以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为何年年说?

其实,道理是十分简单的,之所以年年说,是因为需要年年说,是因为某些地方,某些单位将“不得以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当成了耳旁风,如果已经没有了“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现象,也就不需要“年年岁岁花相似”反复强调了。

全国总工会的通知“措辞严厉”:必须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应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整改意见的,应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表述可谓严厉,问题在于:严厉的表述,严厉的强调,管用吗?不得不说的是,高温津贴是具有法律尊严的,按照劳动权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不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

而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存在问题的。具体来说存在这样几个层面的问题:其一,不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成为了一种施舍,职工也不敢去较真;其二,有的单位,发放一些饮料、西瓜、毛巾等等生活用品,就不发放高温津贴了,理由是这些生活用品是用高温津贴的钱购买的;其三,更严重的是,少部分企业还把高温津贴熬制成了“一锅绿豆汤”,让职工“喝了绿豆汤”之后,就再也不发放高温津贴了。

高温津贴的资金并不多,经济薄弱地区也就是一二百块钱,好的地方也不会超过300元。可以说,这样的高温津贴标准本身就徒具象征意义。悲催的是,即便是这笔“不值得一提的小钱”,依然有用工单位十分抵触,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发放”,将给职工购买降温饮料的钱算到了高温津贴的头上。降温饮料是降温饮料,高温津贴是高温津贴,两者谁也不能取代谁。那么,为何有的用工单位就是“不予执行”呢?

道理就摆在眼前:软弱无力的“一再呼吁”即便是“唾液飞溅”也起不到作用,没有抓铁有痕的处罚,“不得以饮料充抵津贴”也就成了耳旁风了。“不得以饮料充抵津贴”还要再说多少年?“不得以饮料充抵津贴”,岂能指望唇枪舌剑?

(郭元鹏)


责编:李鹏宇

手机海外网
使用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