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评:高空坠物案频发,“连坐”之外还能做什么?

2019-06-24 17:54:2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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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无论是“连坐”的条款还是住户方举证的规定,几乎所有高空坠物伤人案都在民事赔偿的圈里“打转儿”,很多恶性的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并没有纳入到刑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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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事件频发。(图源:东方IC)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次次惨痛的教训,给人们敲响了高空安全的警钟。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有数据证明,一枚6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的头部起肿包,从8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梳理以往的新闻,从高楼抛下或坠落的物品可谓五花八门,小到螺丝、铁钉、苹果、瓷砖,大到烟灰缸、菜刀、切菜板、铁叉晾衣杆、砖头、混凝土块、猫狗、窗户等。这些物品携重力加速度从高层呼啸而至,受害人被击中后非死即伤,后果十分严重。

既然高空坠物危害如此大,悲剧为何还频频上演?针对“高空坠物”这一案件的直接法律是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换句话说,在“高空坠物”案中,实行“连坐”制度。只要找不到肇事者,不能“自证清白”的住户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不可否认,这一条款杜绝了惨剧发生却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发挥了法律的社会救助功能及预防功能。然而,全楼住户平摊赔偿的形式也大大降低了侵权人应付出的成本,让真正的肇事者逍遥法外,难以起到真正打击违法行为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连坐”的条款还是住户方举证的规定,几乎所有高空坠物伤人案都在民事赔偿的圈里“打转儿”,很多恶性的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并没有纳入到刑法的范畴。据法律专家介绍,依现行法律规定,若以故意犯罪追究某些高空抛物案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需要界定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确定发生的具体地点以及主观因素等,具体的认定过程繁琐且复杂,因此一般高空抛物案都被当作民事案件来处理。

当然,呼吁从立法层面对高空抛物造成的恶性事件进行规制,也不是一味鼓吹“严刑峻法”。然而,作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再出现的高空坠物案已经浸透了太多的血泪。如何从法律层面重新划定住户、开发商、物业管理者的责任,如何有效提升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如何形成一种常态化、机制化的巡检机制,都值得深刻反思。(海外网评论员 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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