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高票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后,英国首相约翰逊近日表示英国可能会向300万拥有申请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权力的香港人敞开大门,允许他们在英国的居留签证从6个月延长到1年,同时允许他们在英国工作,工作期间可以按照英国移民法申请公民权长期定居。
不过,许多法律界人士指出,约翰逊的大动作炒作成分居多,并没有实际意义,其实是一张“空头支票” 。因为,假如BNO护照持有者需通过找工作来获得进一步的移民权利,那基本上跟留学生的待遇没什么两样。同时,许多在街头参与暴动的青年暴徒,并非是1997年之前出生,没有资格领取BNO护照。
根据英国法律,凡是1997年7月1日之前在香港出生的港人(被视为英殖民地属土居民),都有资格得到BNO护照。目前大约有30万港人持有英国海外国民护照(BNO),仅占合资格申领者的15%。护照持有人每次去英国可居住最多半年,并不拥有居英权。所以BNO护照对港人吸引力不大,充其量只能用作旅行证件。而授予持BNO护照港人自动居英权是政治上不可能的行为,英国社会长期反对大量接纳移民。不要说几百万,就连几十万都不可能在国会通过。英国脱欧主要原因之一是360万人欧盟护照持有者在英国工作生活。
目前英国护照有6种。只有两种拥有英国居留权。一种是英国公民,另一种是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 。第二种护照对象是福克兰群岛和直布罗陀居民,其它4种护照持有人都不能在英国长期居留。6种护照都在海外享受英国领事保护,但其它4种没有英国居留权的护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时间消逝最终会被取消。香港的BNO也是在最终被取消的一种护照。英国在1991年初和1994年初曾向以公务员为主的5万名香港BNO持有人提供居英权,这个安排被普遍认为成功地保持了殖民地官员在回归前最后时刻对英国的忠诚,它甚至被认为是英国为保持回归后影响力的一个努力。在世界全国护照中,英国护照种类之多是极少数,跟国土居留权脱钩也是罕见的。英国许多护照种类间接制造了二等公民。英国人善于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问题的手段可见一般。
关于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问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曾明确表示坚决反对并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英方过去曾与中方互换备忘录,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如果英方执意单方面改变有关做法,不仅违背自身立场和承诺,也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陈兴利,博士,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前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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