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评:中国用行动诠释“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2021-09-13 16:24:16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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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进步是实实在在的,中国坚持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和方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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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隆回魏源医院,一名老年公寓的老人跟医护人员亲密交流。新华社记者 才扬 摄

9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这是中国制定实施的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推进新时代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庄严承诺,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自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期间,中国实施精准扶贫、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等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是制定三期以上行动计划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2018年11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的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会议上,120多个国家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事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这充分表明,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进步是实实在在的,中国坚持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和方向是正确的。

当前,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站上了新起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依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精神,立足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确定了2021—2025年中国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既体现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的干劲,也为中国未来五年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遵循。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等内容,着眼于当下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直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将使全体人民的各项人权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国家治理体系的方方面面,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同样如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面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目标,提出的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扩大公民自主参与和自由发展空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拓展所有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空间等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多方面权利,与中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方向完全一致。

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保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国在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也将不断丰富发展人权文明多样性,为增进人类福祉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孟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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