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远东合作无惧杂音和挑拨

2021-11-03 09:00:33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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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俄在定位上均把俄远东地区视为务实合作的“增量”。

在刚刚结束的G20罗马峰会期间,中俄外长再次举行会晤。拉夫罗夫表示,近期两国元首互动频密,引领俄中关系迈上历史新高。毫无疑问,中俄关系已经成为国家间友好关系的典范,但来自西方的离间和挑拨从未消停。中俄远东开发合作,就是长期被西方舆论操弄的议题之一。

借远东开发合作渲染“中国威胁”

苏联解体后,受制于国家政治经济转型的“大气候”,以及自身产业和制度滞后的“小气候”,远东地区长期游离于财政帮扶和国际投资的重点之外。2012年起,俄政府出台系统性开发战略,努力构建外向型经济并加快产业升级。在此过程中,中俄两国也实现了高水平的战略对接和优势互补,搭建起“东北-远东”合作框架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但是,所谓的“中国威胁论”也一直不绝于耳,成为西方阻碍挑拨中俄远东合作的一个重要工具。

一是恶意炒作“移民威胁”。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格局,虽然远东地区面积达到656万平方公里(占俄罗斯国土总面积约41%),但人口仅为835万(占俄总人口约5.6%),丰富的自然资源、颇具潜力的交通和制造业基础与匮乏的人力资源形成倒挂。如何在防止本地人口流失和限制外来移民的两难之间寻求平衡,成为困扰俄远东地区发展的头号难题。

针对新世纪以来远东地区中国务工务农人员的逐渐增多态势,西方媒体大肆炒作“远东土地被中国农民‘接管’”,呼吁“应对中国移民‘和平入侵’的威胁”“避免远东地区演变为‘亚洲巴尔干’”,相关言论一度得到俄部分本地媒体、地方行政官员和学者的附和。

二是极力渲染“中国经济扩张”。2015年中俄明确对外表明共同推动欧亚大陆一体化进程的政治意愿,中国也成为俄远东经济发展的关键合作对象。但在中国企业、资金和技术助力远东发展的同时,部分俄媒配合西方炒作“‘一带一路’的实质是中国对周边国家的地缘政治构想”,渲染“一带一路”将“替代”欧亚经济联盟。

三是加紧鼓吹“外力制衡”。远东地区接近亚太经济圈,俄对与所有亚太国家构建互利伙伴关系持开放态度。但在西方媒体渲染下,此种多元化合作理念被恶意解读为“减少过度对华依赖”的举措。

四是大肆挑拨“历史伤痕”。早在2005年,中俄就已互换《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批准书,彻底解决所有历史遗留边界问题。但西方媒体不断在中俄历史问题上“炒冷饭”,将《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造成的领土变迁与当下中国参与俄远东发展强行挂钩,利用“民族主义”挑拨中俄网络观点的对立。

杂音和挑拨改变不了合作共识

总体来看,因中俄经济发展差异以及政治文化、企业文化、舆论宣传差异等导致俄社会层面的心理落差,成为滋生各类“威胁论”“扩张论”“伤痕论”“制衡论”的土壤。而捏造反华言论的西方舆论和配合其炒作的俄部分媒体、学者与政客,则希望借此谋取私利。

但笔者认为,在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和元首外交的引领下,相关杂音难以改变强化俄远东地区发展合作的主流意见,也无法破坏两国在推进东北振兴与远东开发战略对接上形成的共识。

首先,中俄在定位上均把俄远东地区视为务实合作的“增量”。2021年上半年,俄远东地区对华贸易额超过58亿美元,同比增长24%。中国企业有58个项目入驻远东跨越式发展区和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总投资额约116亿美元,不但是俄远东地区头号贸易伙伴国和外资来源国,也是俄振兴远东的关键合作对象。对中国而言,俄远东地区不但是油气化工、矿产资源等传统能源合作的重要依托,也是探索农产品和农业产能合作、口岸和跨境基础设施合作、港口物流和城建工程等多方面合作的新场域。

其次,双方在目标上均强调发展战略对接和比较优势互补。对中俄两国而言,远东发展合作的意义并非单向度的投资或引资,亦非简单地扩大双边贸易额,而是助推东北振兴与远东发展在政策和项目上的全方位对接,利用各自比较优势带动“东北—远东”两大战略的实施。

最后,两国在形式上均遵循相互尊重和普惠共赢原则。一方面,中国尊重俄远东发展规划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根据俄方的建议项目清单以协商方式参与;俄罗斯则通过实施具有竞争力的税收和行政优惠政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吸引中国投资。另一方面,双方重视远东发展合作潜在的“溢出红利”。例如,通过“滨海1号”和“滨海2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和北方海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东北亚立体交通网络,降低区域内的物流成本并探索亚欧间的高纬度通道,使远东与北极合作成为东北亚合作的高地。

参与俄远东开发仍需避免误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参与俄远东地区发展合作仍需避免三个误区。

第一,避免将俄“向东看”政策狭义解读为“向中国看”。2014年乌克兰事件后,俄加紧推行“向东看”政策,尝试利用远东开发吸引亚太各大经济体,构建包容多元的合作格局。在其努力下,日本、韩国和印度等都在不同程度地参与远东开发合作。需要看到,中国并非俄远东发展的唯一选择,中俄在俄远东地区的合作也不具有“排他性”。而是应在用好中俄政治互信优势的基础上,积极通过企业主体在市场标准下开展国际竞争与合作。

第二,避免需求错位和责任短板,重视发展规划的“央地”和“政企”差异。在远东发展战略规划中,俄联邦政府强调社会民生优先,地方政府追求资金和人才流入,而相关企业则看重利润最大化。

因此,中方参与俄远东开发应注意根据不同需求优化合作时间节点和项目清单。根据俄改组远东和北极发展部的新变化,谋划对“远东+北极”并轨合作思路,实现参与北极航道、油气开发和远东发展的资源投放联动。同时,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在“走出去”的同时适当走“下层路线”,主动开展舆论宣传,塑造社会民众对中国企业、资本和技术的正面认知。

第三,避免“政治挂帅”,探索项目优选和绩效评估体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牍主义等“顽疾”曾长期困扰俄远东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甚至间接导致同江中俄黑龙江铁路大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大桥等中俄重点跨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拖延。在“东北-远东”合作框架下,应进一步梳理双方的比较优势和同质化劣势,加强合作项目的优化筛选,制定针对重大项目的联合督办机制与绩效评估体系,确保“东北-远东”合作提质增效。(赵隆,作者是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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