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明确了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等四项重点任务,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性抓手,为当前以及今后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中华民族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农村面貌焕发新气象,全国建成了5万多个美丽宜居乡村;农村改革全面深化,乡村发展释放新动能,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8931元,较2012年翻了一番多。生活富足、环境美好,历史性的变革为进一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宜居宜业,“塑形”当先。一方面,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巩固全国95%以上村庄开展清洁运动的良好基础,继续加大村庄公共卫生整治力度;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水利、电力、公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让现代化要素联通乡村万家;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下沉力度,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保留乡土记忆。村口的槐树、街角的磨盘、村外潺潺的溪流,承载了无数乡风乡韵乡愁,乡村建设必须把原生态乡土特点彰显出来,兼顾现代气息与历史质感,让宜居不变形不走样。
和美乡村,“铸魂”为要。我国自古以来崇尚“和”的理念,作为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文明,“和”的理念浸润着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建设和美乡村,既是历史渊源的拓展,也是时代发展的需求。和而不同,因地制宜开展乡村建设规划,保留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人心和善,强化乡风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消除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得时之和,开发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农村产业,发展富有地方特色的蔬菜、果树、花卉。
相比城市,农村虽小,却关乎着无数农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建设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普惠、乡村文明繁荣的多元乡村,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举措,也是亿万农民的共同期盼,要围绕这一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使农村成为农民享受美好生活的乐园。(贾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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