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09:20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這份對賭協議,將2%收視率定為“生死線”。這意味著,如果“好聲音”的收視率超過2%,則燦星公司參與浙江衛視的利益分成,將獲得七成廣告收益。否則,廣告商的損失由燦星公司單方負擔。
截至目前,地方衛視中收視率能破2%的娛樂節目屈指可數。但《中國好聲音》總導演金磊卻表示,允諾2%的收視率高位,是分析后的結果,而現實也印証了他的信心。節目播出后,通過大量的微博營銷、口口相傳等傳播手段,收視率很快沖破2.8%、3.09%,甚至連續突破4%。
作為“舶來品”,《中國好聲音》源自荷蘭的一檔節目——《The Voice》。近兩年來,購買原版節目版權,已成為中國電視業界的一種風尚。雖然從客觀上帶來電視制作理念的提升,但失敗的先例同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