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場主導的一次分配失效,財政轉移支付的二次分配捉襟見肘,“勸富濟貧”的三次分配隻能算是權宜之計。行政權力深度介入的無奈之舉,讓改革的必要性凸顯無疑,同時也表明權力主導依然有效,改革的主動權仍在政府手中。 |
近日,一篇關於中國西部資源大省“勸富濟貧”的報道,引發了各種評論與揣測:化解礦區貧富差距帶來的矛盾,靠政府動員“煤老板”做慈善,靠譜嗎?為了落后地區扶貧開發,由政府協調國有企業出讓利潤,能成嗎?“財富向少數人集中,污染向大多數人擴散”,是二元社會難以逾越的轉型陣痛,也映照出深化改革的難得契機。
政府勸導企業回饋當地,從經濟學角度看,屬於效率較低的三次分配,並非最優選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應是自發行為,天然抵制冗余行政力量的干擾。市場主導的一次分配失效,財政轉移支付的二次分配捉襟見肘,“勸富濟貧”的三次分配隻能算是權宜之計。行政權力深度介入的無奈之舉,讓改革的必要性凸顯無疑,同時也表明權力主導依然有效,改革的主動權仍在政府手中。
理解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困境,先要區分兩種性質的陣痛。一種是在市場良性運行態勢下,收入分配呈現出的周期性波動,宏觀調控引導下的市場力量足以熨平自身。另一種是由體制機制不完善引致的病態,壟斷性獨佔、資源型分化、城鄉與行業差距,不僅割裂了市場規律、惡化了就業環境,還人為放大了調節收入分配的阻力。
后一種收入分配痼疾,才是中國潛在的“中等收入陷阱”。抓住契機、跨過陷阱,不應隻靠簡單的、難以為繼的“削富濟貧”,更應著眼於市場機制的日臻完善。在相對成熟的市場條件下,企業的精力會專注於產品與利潤,能創造更多的就業、稅收,稅基的豐沛也為二次調節打下了物質基礎。當企業首要社會責任是充分競爭,而非慈善或扶貧,收入分配的效率與公平性才會得到顯著提升。
“橄欖型社會結構”的發育,不能靠蠻力,得尊重客觀規律。以資源為籌碼的“道德脅迫”,或許能解一時之渴,但背離市場規律終究不是治本之策。“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破除壟斷,理順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打造統一開放的城鄉就業市場,才能讓最有效率的一次分配充分涌流,進而實現勞動報酬在GDP中的佔比主動而有效地提升。
整治市場的扭曲,不能再用扭曲市場的辦法。收入分配改革的契機,本質上講是民眾對更加充分市場化的期待。改革方案八年難產,既得利益方對畸形體制的依戀不容小覷。多元訴求、多元表達,令改革者對轉型中的矛盾把握更清楚。改革方案最終能否落到實處,還得看改革者掙脫既得利益束縛的能力與魄力。與多年前改革的起點類似,如今,改革者在破除利益羈絆、構建市場體制過程中的強勢依舊,這也正是我們對收入分配改革信心滿滿的根源所在。
(作者為海外網評論員)
海外網評論頻道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海外網,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