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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龍華:“陳冠希廣告”不能隻為“眼球”

2012年12月03日09:15    來源:新京報    馬龍華    字號:
摘要:廣告的制作和設計者無疑是始作俑者,他們把低俗當賣點惡炒,隻要能吸引公眾眼球,哪怕是“遺臭萬年”也在所不惜。

上海地鐵裡出現一則“艷照門”主角陳冠希代言的某租車公司五年慶的廣告,“尋開心,0開銷”這種暗示性的廣告語讓不少乘客“難以接受”。11月29日,上海工商官方微博稱,在工商部門協調下,上海申通德高地鐵廣告有限公司已主動著手撤除。

“艷照門”主角陳冠希名聲不佳,可是有些商家卻劍走偏鋒,讓這樣的問題藝人做代言。而廣告的制作和設計者無疑是始作俑者,他們把低俗當賣點惡炒,隻要能吸引公眾眼球,哪怕是“遺臭萬年”也在所不惜。

陳冠希的地鐵廣告是撤了,可是監管部門的“滯后”,說明相關部門隻有管理而沒有之前的監督。因此,應該進一步強化廣告審查,同時對於違規投放的廣告制作商予以嚴厲懲罰,別讓公眾受到一些“無良”廣告時不時的騷擾。

□馬龍華(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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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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