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網絡是信息傳播、交流的公共平台,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媒體的屬性,因此,真實是網絡建立公信的基礎,公信是網絡監督的生命。 |
在最近引人注目的“重慶區委書記雷政富不雅視頻”事件中,一名被“誤傷”的女大學生頗令人同情:廈門某大學女生小林(化名)曾把自己的一組寫真發到網上,不料這些照片現在被人盜用放在“雷政富不雅視頻”網絡新聞后面的鏈接中,變成了“雷政富情婦‘周小雪’”的照片,被網友廣為傳播。小林憤然報警,決心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肖像權和名譽權。
雷政富已被紀檢部門認定為不雅視頻的男主角且被免職,這起典型的網絡反腐事件暫告段落,但由於所謂雷政富“情婦”照片的廣為傳播,大學生小林成了無辜的受害者。網絡監督迅速扳倒一個涉嫌腐敗的官員,固然讓人欣慰,但有意無意間讓無辜者受到傷害,卻十足令人痛心。
繼雷政富不雅視頻之后,另一組大尺度不雅照在網上流傳,曝光者稱照片女主角是濟寧職業技術學院團委副書記鄭某。濟寧職業技術學院近日作出回應,稱鄭某並非該校團委副書記,而是一名普通教師,事發后已經離開學校﹔事情緣於鄭某與前男友出現感情糾紛,后者為報復鄭某而將不雅照傳至網上,后受到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
前男友為報復泄憤而公開鄭某的不雅照,其心理動因可以得到合乎邏輯的解釋,但曝光者給鄭某虛構一個大學團委副書記的職務,卻讓人不可理喻。從網絡監督事件的慣常路徑看,曝光者“栽贓”大學團委副書記,很可能是為了使不雅照更能吸引眼球——普通人的不雅照盡管也能引起網友的圍觀,但如果是一名高校官員的不雅照,無疑更能讓人產生許多復雜微妙的聯想。畢竟,如果是普通人和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性質未必會特別嚴重,如果是官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就屬於違反黨紀的行為,如果涉及權色交易或錢色交易,則可能是嚴重的腐敗行為。由於不雅照事件被戴上一頂“官帽”,不但濟寧職業技術學院團委副書記這一職位“躺著也中槍”,而且鄭某本人受到的傷害也被放大到十分可怕的地步,這種侵權行為本身的性質,也就變得更加嚴重了。
近年來,以論壇、貼吧、博客、微博等網絡渠道為主的網絡監督手段,在曝光官員不良言行、揭露官員腐敗、監督公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江蘇“天價煙局長”周久耕、陝西“微笑表哥”楊達才、重慶“不雅視頻區委書記”雷政富等官員的落馬,就是網絡監督披露官員腐敗線索、推動職能部門嚴肅查處的結果。然而,一些網絡監督事件也暴露了比較突出的問題,若不能及時有效解決,必將嚴重損害網絡監督的公信力,甚而對網絡監督這種新興監督手段帶來致命的打擊。
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其一,過分凸顯、渲染當事人的官員身份,甚至不惜為當事人虛構官員身份(如將普通教師虛構成校團委副書記)。官員作為執掌公權力的公眾人物,是輿論監督、網絡監督的重點對象,他們的名譽權、隱私權應受到適當限制,但對官員的監督也自有其邊界——官員涉及的相關人物和事項,如果與官員履行職務無關,與公共利益無關,就不應納入監督的范疇,否則就可能擴大打擊面而殃及無辜。其二,缺乏實事求是的精神和理性克制的態度,盲目追求網絡監督的轟動效應,隨意夸大其詞、張冠李戴甚至無中生有,為抓獲一人不惜錯殺三千。
網絡是信息傳播、交流的公共平台,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媒體的屬性,因此,真實是網絡建立公信的基礎,公信是網絡監督的生命。那些違背真實性、透支網絡公信的信息發布,即便能夠在一時一地嘩眾取寵,賺來如潮的喝彩,但如果任其泛濫恣睢,最終隻會敗壞網絡監督的信譽,徹底廢掉網絡監督的“武功”。
為今之計,一方面亟須健全網絡信息發布的法律法規,對網絡信息發布涉及的權利、義務作出詳盡、具體的規定,促使信息平台提供者(網站)、信息發布者(主要是網友,有時網站也是信息發布者)、監管機構等各主體嚴格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封堵虛假有害信息(如給不雅影像打馬賽克,在已被証實為虛假但不便刪除的信息上“蓋戳”),最大限度防止胡編亂造、以訛傳訛和惡意擴散。
另一方面,無端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應當像大學生小林那樣,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尊嚴。隻有使施害者、侵權者受到法律的懲處,才能產生強大的震懾效應,促使網絡監督有關主體嚴格依法行事,高度自警自律,在監督公權的同時對合法私權保持應有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