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針對到底怎樣才算違反交通規則,須作出細致清晰的區分。如果一刀切式的和個人信用挂鉤,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帶來更多的新問題。 |
日前,針對行人闖紅燈搶行現象,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說,公安機關將大力推進交通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挂鉤的工作,以此遏制交通中的“致命小節”。
把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挂鉤,無疑是交通管理上的一個創新,有利於打破治理交通違法“小節”的僵局。一直以來,對行人闖紅燈等“小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雖有處罰規定,但在現實中很難執行,象征性的罰款不痛不痒,往往以勸說、教育代替處罰,頗有“法不責眾”的尷尬。另一方面,無人或少人因違規受罰,助長了從眾心理和破窗效應,結果造成了“守規者難行、違規者易過”的悖謬現象。
有人說過,觸痛利益才能真正讓人長記性。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一旦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挂起鉤來,納入誠信體系之中,實際上不僅影響著個人的社會信譽和評價,更會對個人的現實利益和發展空間帶來不利后果,其倒逼效應,較之罰幾十塊錢、站路口糾違章等,顯然要明顯和持久得多。
當然,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挂鉤的創新,還需結合中國國情、社會現實乃至民眾接受程度,以確保其有效落地。比如違規了,如何找到他們,這就需要耗費很多人工﹔再比如,交通標志不醒目、設置不合理等導致違法,若以此處罰,肯定不合理。還比如,若是違規了被罰款,又要被記入誠信檔案,重復處罰,是否合理,等等。
因此,針對到底怎樣才算違反交通規則,須作出細致清晰的區分。如果一刀切式的和個人信用挂鉤,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帶來更多的問題。
進一步說,循著引入信用體系治理“小節”的思路,交通管理其實在創新上還大有潛力可挖。不少時候,因為規劃失當、路權失衡、信號亂設、管理滯后等原因,人們的違章行為也是無奈之舉,僅靠處罰和教育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不論是管理思維還是管理機制,都需要有關部門與時俱進,順應汽車社會到來的新要求,解決城市定位不清、規劃短視、管理粗陋等問題,從而提速汽車文明,讓人們遠離“致命小節”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