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2年可以視為“艷照反腐年”。從年初到歲尾,不斷冒出一個又一個艷遇外泄事件。有大學團委書記,有政協委員,有政府的局長和書記,還有石油企業的處長……一個接一個,一個風聲未平,另一個又來了。當事人幾乎無一例外地被開除了公職,部分人受到更深的追究。 |
2012年可以視為“艷照反腐年”。從年初到歲尾,不斷冒出一個又一個艷遇外泄事件。有大學團委書記,有政協委員,有政府的局長和書記,還有石油企業的處長……一個接一個,一個風聲未平,另一個又來了。
當事人幾乎無一例外地被開除了公職,部分人受到更深的追究。
全民喝彩。
我卻感到陣陣恐懼。
我分明看到,道德威權主義正在我們這個社會蔓延,公民的私生活正在被借助“反腐”、“反貪”的大旗野蠻地干涉,卻沒有人敢站出來反抗。
這些“艷照”事件中,我們隻關心誰和誰“干”了,而不去關心他們彼此間是否情投意和,兩情相悅。我們認定,隻要一方是“領導”,就必然存在腐敗,存在“以權謀性”。
我們對於“干”的人的同仇敵愾,甚至遠遠超過對於設陷阱陷害他們的人的憎惡。甚至,我們非常欣賞那些設陷阱的人,認為他們做的好,做的對!
在這些事件中,我們也假定了,每一位女性都是被迫的,女性的情欲自主完全被蔑視,仿佛女性隻要和一個非婚的男人“干”了,就一定是“被干”的。
當然,這些事件中有腐敗,也有以權謀性。但是,當我們不加調查,便假定一切“艷照”事件的背后都是腐敗和以權謀性時,當我們不分清紅皂白對一切非婚的性愛都怒斥與懲罰時,我們的社會便陷入了危險的道德霸權主義境界了。
我們當然可以反對腐敗,也反對以權謀性,但不能反對有權力的人與他人自主的愛與性﹔我們更不應該將所有非婚的性關系一律進行道德譴責的做法。性,在不強迫他人的時候,便是個人私事,社會不應該干涉。
一組組被曝光的“艷照”,是對當事人私生活的嚴重侵犯。即使打著反腐的名義,也是不應該被一個尊重人權的社會所容忍的。這種“艷照反腐”風氣,注定會演化為對手之間用以攻擊陷害對方的武器,更嚴重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尊重個人私生活權利(包括與非婚異性做愛的權利)的基本人權觀受到了強奸。其對社會與人權的威脅,將遠遠大於反腐的成效!
借著“反腐”的燦爛大旗,反對性人權與性自由的道德大棒正一下下狠砸在我們頭頂,道德審判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如果我們任由這種無視人權的性道德霸權持續,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將淪為受害者。
“艷照反腐”,可以休矣!
(注:本文轉載自“方剛-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