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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德清:雇閑雜人員接訪是另一種“安元鼎”

2012年12月10日09:02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評論員 於德清    字號:
摘要:在中國,沒有哪一條法律,可以允許政府雇用“社會閑雜人員”接訪民回鄉,更不允許讓上訪民眾受到暴力的威脅和恐嚇。

  制造截訪黑監獄的安元鼎被打掉了,但是,暴力接送訪民的利益鏈仍然存在,一些根本性的問題或並未發生本質的改觀。

  12月1日,安徽?上縣迪溝鎮村鎮干部在京接訪時,一名上訪者在接訪車中,疑遭“黑保安”毆打。8日,?上縣發表聲明承認,有“社會閑雜人員”受鎮政府接訪干部“委托”,參與接訪,迪溝鎮鎮長被行政撤職,包括鎮黨委書記在內的3名村鎮干部,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

  一幫“社會閑雜人員”竟然混進了接訪的隊伍當中,不禁令人有些愕然。當地官方話語中的“社會閑雜人員”,在民眾的理解當中,和一些流氓混混差不多,而“社會閑雜人員”毆打訪民事件的發生,更是表明了這種“接訪”背后的暴力色彩。

  鎮政府雇“社會閑雜人員”進京接訪,無疑讓大家看到了這樣的一個事實——制造截訪黑監獄的安元鼎被打掉了,但是,暴力接送訪民的利益鏈仍然存在。只是,這種用暴力接訪的非法產業,更加隱蔽零散。這伙來自安徽?上縣的“社會閑雜人員”,實質上是另一種安元鼎。

  安元鼎被打掉之后,產業化、規模化的暴力接訪雖已不復存在,然而,暴力接訪、截訪的現象並未消失則說明,一些根本性的問題或許並未發生本質的改觀。

  “社會閑雜人員”接訪至少說明,當地政府對上訪民眾權利的保障,仍是一句空話。在中國,沒有哪一條法律,可以允許政府雇用“社會閑雜人員”接訪民回鄉,更不允許讓上訪民眾受到暴力的威脅和恐嚇。上訪的民眾也是公民,他們的權利和人身自由應該得到有效保障,他們的利益訴求應該得到認真傾聽。可是,在暴力接訪事件當中,一些地方政府、官員所作所為恰恰與之相悖。

  民眾本來就有權利決定是否上訪,到有關部門遞交材料后,如何離開也應該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在信訪制度下,地方政府部門隻需要認真對待訪民提出的問題,依據法律和事實予以答復或解決。地方政府根本無需派車、派人接回。

  雇“社會閑雜人員接訪”,也再一次說明上訪“一票否決”制度存在弊端。進京上訪與地方官員的政績和職位挂鉤,本是為了解決訪民的問題,卻因為現實的種種復雜性,常常易於讓上訪民眾成為“犧牲品”。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一聽到“進京上訪”,就如臨大敵。他們不是考慮如何解決民眾的問題,化解矛盾,反而以剛性措施,打壓、教訓訪民。

  因為這是政府行為,往往真正的責任人難以得到追究。在過去,不少宣判的非法囚禁訪民的案例中,獲得法律懲罰的多是具體的辦事人員,也就是地方政府部門雇用的“社會閑雜人員”,而事件的處理也往往就到這一層。如?上縣給予當事鎮長行政撤職處分,都非常罕見。

  如果隻處理嘍?,而放過幕后主使,地方政府、官員侵犯訪民權利的錯誤行為,得不到依法懲處,就不啻一種縱容。

  民眾信訪的問題以及目前涉信訪的諸多問題,終究需要通過司法渠道來解決。前不久,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提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如果我們以此為具體目標,那麼,地方政府就會率先守法,依法對待公民的權利,民眾亦無需上訪。那些“社會閑雜人員”自然也就沒有“用武之地”。

  解決信訪的弊端隻能靠法治,政府在接訪、處理信訪事務中的種種行為必須守法依法,如此才能打破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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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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