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問題接踵而至:既然開會偏愛奢華場所,當初公共建筑在規劃“會議室”的時候,何不按照特定的風格打造——“批發”總好過“零售”吧?又如果只是一時興起,為什麼一些地方的會議總選擇在酒店落地? |
日前,網友曝,蕪湖經濟開發區多個部門聯席會議在黃山碧桂園鳳凰酒店開展。該酒店是黃山市首家以歐式風格為主題的豪華商務度假酒店,評級為五星級。7日,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已責成相關責任人作出檢查,會議所有費用由參會人員個人承擔。
於地方官場來說,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早已見怪不怪:明明各部門都有寬敞的“會議室”,不漏風不漏雨,且規格檔次並不低,然而,真正需要開會的時候,卻又往往多是舍近求遠。問題接踵而至:既然開會偏愛奢華場所,當初公共建筑在規劃“會議室”的時候,何不按照特定的風格打造——“批發”總好過“零售”吧?又如果只是一時興起,為什麼一些地方的會議總選擇在酒店落地?
事實上,有些會議,哪怕看似窮奢極欲,也不會遭人非議,譬如微軟在寧波召開的一個技術年會,“400人消費180萬”,但沒人義憤填膺,頂多“羨慕嫉妒恨”﹔而有些會議,稍有奢靡風習,就難逃民意質疑,隻因它與公職身份關聯。
開會就要開“五星級會議”,說白了不過是特權福利善於搭便車而已。但如果僅僅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恐怕並不能從源頭上遏制“會議高消費”的風習。試想,如果“五星級會議”沒有橫幅、沒有電子版游動字幕,一旦善於監督的網友尋找不到蛛絲馬跡,作為利潤攸關的酒店方會“大義滅親”嗎?從這個意義上說,公權對五星級會議的反思,顯然無法點到“自費”為止。
一方面,有必要將五星級會議的來龍去脈公之於眾,會議奢華還是朴實,當然不在於“星級”,而在於內容的適配程度。輿論監督的意思,也並不是見不得五星級會議,而是需要將更多細節晾晒在陽光下,有真相,才有對稱的權責。另一方面,所謂“作出檢查”及“個人承擔”的罰單,難逃程序正義與否的質疑。如果是超規格的會議,那麼,究竟誰才是“相關責任人”?這不能虛而化之。至於“個人承擔”,因涉及人員多為公職,如何保証其罰單不至轉嫁為財政兜底,恐怕還需要更詳實的說明。某種意義上說,超規格會議當事人自己埋單,不過是“自報自銷”,又哪裡算得上懲戒呢?
在文風、會風大轉改的當下,堂而皇之的超規格會議仍招搖過市,既與前置的把關環節“牛欄關貓”有關,更與一紙罰單過於棉柔大有干系。沒有穩妥的制度轉身,僅僅靠小概率地“就事論事”,五星級會議果真會因為多了“自費”的風險就式微嗎?(相關報道見12月9日《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