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省貴溪市一載有15名幼兒園學生的面包車側翻墜入水塘已致11人遇難,當地與死者家屬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同意以現金形式一次性賠償死亡賠償金等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48萬元整。 |
江西省貴溪市一載有15名幼兒園學生的面包車側翻墜入水塘已致11人遇難,當地與死者家屬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同意以現金形式一次性賠償死亡賠償金等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48萬元整(今日本報A18版)。
校車事故陰魂不散,一再輪回,一再刺痛人心。在校車事故發生前,當地對校車乃至學校的管理極為漠視,非法幼兒園、黑校車的猖獗與此緊密相關。事故發生后,被媒體報道成為輿論熱點后,當地政府往往表現出甚為“重視”的一面,從上到下,批示的批示,救助的救助,處理的處理,做事效率之高前所未有。
事故發生沒多久——恐怕還未超過24小時,當地鎮政府就急匆匆地與死者家屬簽訂協議,且一次性賠償額度達48萬。這意味著,隻要家屬拿到這些錢,雙方就算“兩清”了。
跟此前的幾起校車事故一樣,賠償都是四五十萬,無論是從處理效率還是賠償額度,遇難學生家長大部分還算接受。問題是,倘若我們反過來審視這個問題,一個7.5米長的大鼻子校車不過二十多萬一輛,這些賠償金若此前用來買校車,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了﹔倘若當地部門用處理校車事故的精力來管理幼兒園,不合格的幼兒園或許就不存在了……
這背后有太多的“或許”需要反思,有一點是肯定的,沒錢買校車是個偽命題。如人大代表馮芳英所言,“校車的問題,不完全是財力投入的問題,而是責任心的問題,有沒有對孩子生命的責任感,有沒有盡到對教育投入的責任。”概而言之,這就是一個責任的問題,責任的缺失是校車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
幾乎形成了一個這樣的“悲劇邏輯”:校車事故發生后,媒體介入,發酵為公共事件,當地拿出能買幾輛校車的錢“滅火”,迅速與遇難學生家屬簽訂協議,息事寧人,以逃避輿論的指責與追責。此種邏輯揭示出,隻有關系到官員的烏紗帽,他們才會認真重視。
不少地方寧願事后用賠償金來進行輿論公關,也不願意事先將錢投入到管理中。這解釋了緣何校車事故一再發生,血的教訓一直沒被汲取的原因。於是乎,形成了這樣的奇特景象:辦公樓華麗無比,領導用車頗為豪華,就是沒錢、沒心思用在教育上。
若要讓有錢賠償,沒錢買校車的悲劇不再輪回,需要明確校車安全責任主體,將校車事故與官員的烏紗帽挂鉤,對毫無責任感、生命感,隻會賠償了事的地方官員進行嚴厲的問責。
(重慶 侯金亮)